工行申请土地储备贷款的相关程序
更新时间:2019-11-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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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储备贷款(一)产品定义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整理和储备的贷款。(二)借款人条件借款人是经
土地储备贷款
(一)产品定义
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整理和储备的贷款。
(二)借款人条件
借款人是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或受政府委托并依法从事土地收购、整理及储备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1.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2. 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能按规定向银行报送财务报表;
3. 具有贷款卡,并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4. 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贷款项目条件
1. 所在地区经济发展稳定,财政状况良好,土地市场化程度较高,房地产市场环境良好,政府负债情况合理,土地存量适中,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和出让等行为规范;
2. 贷款项目符合有权部门批准的
城市规划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已列入当地政府的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贷款用于收购、整理和储备的土地应为可出让的商品住宅、商业设施等经营性用地;贷款项目涉及农用地的,应办妥合法的农用地转用手续和
征地手续;
3. 贷款应与具体地块相对应,而且地块应地理位置优越,具备开发建设条件,有较大增值潜力,具有良好的出让前景;
4. 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贷款方式
执行我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采取抵押、质押担保方式。
(五)贷款期限、利率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贷款利率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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