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无许可证预售商品房,会根据不同程度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请看小编详细介绍: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
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
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
3、销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
对于“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行为,按照收取金额的多少,明确了从1万元到3万元3档不同的处罚标准。房企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确定了5万元和10万元两档不同的处罚标准。
为了避免罚款,满足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条件的开发商应尽快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上去。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须满足哪些条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原件);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5、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
6、施工许可证(原件);
7、建设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以完成基础工程的证明并需要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
8、商品房预售方案(一房一价备案);
9、预售款监管协议及专用帐户开户证明;
10、土地上无房屋或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具结书;原房屋办理权属登记的需提供注销证明;
11、施工合同及进度说明;
12、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设置抵押的,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的书面意见及初始登记前解除抵押的书面保证;
13、预测绘报告;
14、业主临时公约;
1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6、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说明书。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