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建委或者城乡建设委进行相关变更手续办理,具体北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办理的相关事项,请看本文详细介绍:
一、北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需要材料
1、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复印件);
(3)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开发企业书面通知预购人名称变更的承诺(原件);
(6)预售许可证(原件)。
2、预售项目转让的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复印件);
(8)已将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预售的证明文件(原件);
(9)开发企业书面通知预购人项目转让的承诺(原件);
(10)预售许可证(原件)。
3、预售项目规划许可内容变更的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预售许可证(原件)。
4、预售项目名称变更的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规划管理部门关于建筑物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预售许可证(原件)。
因规划许可内容变更涉及相关证件变更的,还需提交变更后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复印件)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者已交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原件)或者已备案的预测面积测绘报告及面积变更汇交表(原件)等。
二、北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办理机构
区县建委(房管局)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受理、初审,预售许可证变更的受理、初审,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复审、决定,预售许可证变更的复审、决定(已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受理的预售许可申请,预售许可证的变更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受理、审查)
三、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办理时限
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10个工作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