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海外侨居身份证在国内房产继承问题怎么处理?
你好! 我是在广州50年代末60年代初出生的。我母亲早年与我父亲离异后,20年后与我现在的继父再婚。我于7年前移居到海外并入了籍。我的问题是,我在广州的户口被取消了,我母亲和我继父一致同意让我本人独自在他们去世后继承他们的房产,并让我回去探亲的时候,一起办理房产继承遗嘱公证。我继父有3个子女,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房产。我还没回去办这件事。最近于他们通电话的时候,我母亲焦虑地告诉我说,因为我的广州户口被取消,我不可以独自继承他们的房产。我不知道现在的法律不允许有外籍的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吗?不知道为什么我母亲有这样的担忧呢?
找法网律师回答:《我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所以外籍华侨继承国内房产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多个公证手续和认证才能完成。
如果不懂中国法律,也可以委托代为办理。
找法网网友提问:我是一名英籍华裔,我的父母于今年年底相继去世,遗嘱指定我继承他们在中国境内的两处房产。请问,根据中国法律,我能够继承我父母在中国的房产吗?如果能,我应当如何办理手续?
找法网律师回答:华侨或外籍华人可以继承中国境内房产。
具体流程:
1、亲属关系公证、认证
华侨或外籍华人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与他(她)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该公证书还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免认证的除外)。如果华侨或外籍华人在与我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办理的公证文书,需经该国外交部及与该国和我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继承权公证,委托授权书公证、认证
申请人持上述经过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书、遗嘱等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手续。公证机关对有关证件审核后,认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发给房屋继承权证明书。如果申请人不能亲自来中国办理继承事宜,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代办房产继承事宜时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注明代理人的姓名、住址、代理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书也应按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3、房产继承诉讼,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中国法律
华侨、外籍华人因继承中国境内的房产发生纠纷时,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华侨或外籍华人继承中国境内的房产,适用房地产所在地的法律,即适用中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