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更新时间:2016-10-08 13: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平时我们都听说商品房的时候比较多,并没有经常听说过房改房,很多人以为房改房和商品房大概是一个意思,其实不是的,那么房改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房改房”与“商品房”的本质区别:

  所谓“房改房”

  (又叫已购公房):是指已享受了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房。它是指职工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等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已建的公有住房。在购买时,职工还同时享受了工龄、职称、职级、家庭人口等多项优惠折扣。它是一种政策性极强的职工福利分房和购房。

  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家庭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家庭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只有在补交款项和完善产权后,才拥有房屋的“完全产权”。

  因此,“房改房”有以下几个独有的显著特点:

  1.“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也就是国家对职工的一种“工资性实物”补偿。它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一种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的,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给职工的公房。

  2.“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购买“房改房”的对象,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家庭。

  3.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是有所控制的。政府等部门有文件明文规定了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4.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是有一定的优惠政策的。公有住房的实际出售价格,是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工龄、职务或职称、家庭人口等多方面的优惠折扣。

  5. “房改房”在进入市场买卖时,是有限制的。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职工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同时,大部分“房改房”在出售时,原单位都保留了优先回购权。

  所谓“商品房”:

  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商品房”在出售时,开发商均是按“市场价”面向社会广大公民公开销售的。它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商品房”的价格是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内容组成的。

  另外,“商品房”是可以按国家法律、法规,在市场上进行自由交易买卖的 。

  所以,“商品房”的显著特点是:

  1.“商品房”的房屋来源,是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商建成的房屋,它纯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其销售价格是由市场经济供求关系决定的。同时,它也可以的。

  2.“商品房”的土地来源,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3.“商品房”的出售对象是公开面向社会广大公民。

  4.“商品房”是可以按国家法律、法规,在市场上进行自由交易买卖的,购买者可根据自己的购买力,随心而定房屋的位置、楼层、结构和面积大小等内容。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7101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房改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面谈律师。
集资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免责条款内容?
集资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不合理,除了本金还应支付利息。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想知道车库屋顶的使用权是谁。我们来自车库,但一楼的棚子让我们的车库落水,他们让我们拿走太阳能
小区物权归属的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来确定,比如,对于地下车库,遵循的是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所以一般是属于开发商的。
我能改变户口簿的年龄吗?
你好,有充分证据可以申请更改
我被电信诈骗,我的房子是否一定会被拍卖?我听说欠款需要达到总额的百分之多少才会拍卖。
欠多少金额法院会拍卖房子没有金额限制。这种情况下房屋一般都会被查封、冻结,至于是否要拍卖要看被执行人所拥有资产以及案件具体审理情况来进行决定。如果是个人的唯一住
咨询一下受害人(74岁)未造成伤残无精神损害赔偿,是否能不同意走保险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杯子漏水我仅退款平台同意了卖家让我寄回去
你好,是否可以退款要看商品是否有问题,另外还要看合同的约定。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