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罗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更新时间:2019-11-06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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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文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文号:闽政文[2006]481号发布日期:2006-11-8执行日期:2006-11-8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港罗源湾狮岐3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和罗源湾碧里作业区4#、5#泊位建设项目局部修改罗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6
发文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文 号:闽政文[2006]481号
发布日期:2006-11-8
执行日期:2006-11-8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港罗源湾狮岐3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和罗源湾碧里作业区4#、5#泊位建设项目局部修改罗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6)20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罗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46.2313公顷土地(耕地9.4933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罗源县及碧里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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