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料】
杨强律师,男,汉族,1983年2月出生于湖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2007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0年正式执业,执业证号:11101201010406502。2008年进入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师从毕文强律师。现为盛廷律师事务所社区房产部专业律师,征地拆迁部专业律师,FC70房产律师团队成员之一,盛廷律师事务所俱乐部主任。
执业至今,作为盛廷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之一,曾参与承办大量社区物业案件及征地拆迁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深受客户好评。
【执业理念】
崇尚公正与平等,让国人信任法律,让国人学会用法律捍卫权利。
【个人业绩】
2010年2月至2011年8月,共代理民商事案件14件、征地拆迁案件19件、刑事辩护案件1件。
【成功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案例)
(一)民商事案件
1、北京市海淀区品阁小区物业费纠纷案,经律师代理胜诉,替业委会追回物业费二十余万元;
2、北京市海淀区怡美家园陈先生业主撤销权纠纷案,经律师代理,业主权利得到保护;
3、北京市崇文区马女士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二审)、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二审),经律师代理全面胜诉;
4、北京市海淀区冯女士购房合同纠纷案,经律师代理,调解结案,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
5、北京市海淀区于女士购房合同纠纷案,经律师代理,胜诉;
6、北京市昌平区白先生购房合同纠纷案,经律师代理,调解结案,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
7、北京市朝阳区魏先生购房合同纠纷,经律师代理,胜诉;
8、辽宁省盖州市尹先生拆迁补偿合同纠纷,经律师代理,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
9、北京市海淀区品阁小区业主委员会团队法律顾问;
10、北京市朝阳区英特公寓小区业主委员会团队法律顾问;
11、北京市海淀区大河庄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团队法律顾问;
(二)征地拆迁案件
12、江苏省徐州市杨女士等六户拆迁补偿纠纷;
13、江苏省泗阳县徐先生等三户拆迁补偿纠纷;
1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姚先生等拆迁补偿纠纷;
15、安徽省庐江县唐先生等七户拆迁补偿纠纷;
16、安徽省芜湖市某事业单位秦先生等二十余户拆迁补偿纠纷;
17、浙江省长兴县严先生等八户拆迁补偿纠纷;
18、浙江省富阳市马山村土地征收补偿纠纷;
19、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许先生等拆迁补偿纠纷;
20、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郭先生等拆迁补偿纠纷;
21、河北省衡水市李先生等四户拆迁补偿纠纷;
22、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道先生等八户拆迁补偿纠纷;
23、甘肃省康县冯先生等十户拆迁补偿纠纷;
24、北京市崇文区马女士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25、北京市门头沟区屈女士拆迁补偿纠纷;
26、山东省滕州市周先生等十八户拆迁补偿纠纷;
27、山东省冠县程先生等拆迁补偿纠纷;
28、吉林省镇赉县苏先生等拆迁补偿纠纷;
29、辽宁省盖州市五企业拆迁补偿纠纷;
30、辽宁省盖州市詹先生等拆迁补偿纠纷;
(三)刑事辩护案
31、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王某等9人破坏生产经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经律师辩护,被告人均被取保。
【优秀文章】
1、《开发商被判交纳物业费,业主自管权首被法院认可》
载于: 盛廷律所网www.shtls.com
2、《业主公约的利用》
载于: 盛廷律所网www.shtls.com
3、《个别业主不交物业费到底损害了谁的利益?》
载于: 盛廷律所网www.shtls.com
4、《业主自管权的法律确认》
载于: 盛廷律所网www.shtls.com
5、《识破拆迁安置补偿合同陷阱》
载于: 盛廷律所网www.shtls.com
【律师宣言】
2008年初,那段“千年极寒”的时节里,年轻的我成为了盛廷一员。隐约中,一个声音告诉自己,我的梦想,将在这里起飞!
盛廷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年轻而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初到盛廷,即被这里的同仁和氛围所深深吸引:工作之中,律师们正直、优秀、朝气蓬勃,办理案件严谨有序,他们维护正义、崇尚正义、坚持正义;工作之余,他们情同手足,互相帮助,有如一个温馨的大家庭。
岁月荏苒,光阴似箭,转眼已经在盛廷工作三年又半载,我业已从那个毛头小伙成长为一名能够独挡一面的专业律师。作为盛廷社区物业团队和征地拆迁团队的主办律师,我在同事的帮助和配合下承办了大量案件。就征地拆迁案件来说,案件复杂、利益交错、救济脆弱是三项主要特征。也因如此,征地拆迁维权律师所要承受的风险、压力、工作量也是其他案件无法比拟的。
基于办案需要,我时常奔走于全国各地,接触着各个行业、不同文化层次的委托人。在一些世俗的评价里,这些委托人是“钉子户”,是“刁民”。我一直难以苟同这类观点,在我心中,他们其实才是中国真正的法治公民,他们不鲁莽、不极端、不伤害自己和别人,他们用最理智也是最后的救济途径——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用实际行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整个社会的法治进步!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让我看到:在这样一个拆迁盛行、利益分配不均、人民内部矛盾突出的时代,必将是公民法治意识启蒙的时代!
让我们一起信仰法律,学会用法律捍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