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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市委发[2004]8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2-08

施行日期:2004-12-0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省委“八八战略”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实现区域文化由文化名城向文化强市提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文化强市建设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力提高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弘扬民族精神为重点,以公民道德建设为基础,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不断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城市文化和农村文化、历史文化和现代文化的协调发展,为绍兴率先发展、富民强市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2、基本原则

文化强市建设要发挥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继承文化名市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在重视满足人民群众大众化文化需求的同时,更加注重文化精品生产和人才培养;在重视繁荣文化事业的同时,更加注重文化产业的发展;在重视政府推动的同时,更加注重深化改革,运用体制、机制推动文化建设;在重视发挥财政投入主导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努力开拓文化发展多样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新路子。

3、总体目标

通过5年努力,到2010年,基本建立与快速发展的绍兴经济、与日益增长的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现代文化发展格局,打造若干代表绍兴形象的文化品牌,建成若干个标志性的文化设施,生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精品,引进培养一批文化经营管理创作的专门人才,文化产业成为重要支柱产业,占GDP比重达8%,文化投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增加,力争把绍兴建设成为一个地域文化特色鲜明、全民文化素养良好、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体制更具活力,有较强影响力竞争力的文化强市。

二、文化强市建设的重点任务

根据文化强市建设的总体要求,文化强市建设,必须重点抓好“六大工程”。

1、以“增强理论说服力,提高舆论引导力”为重点,实施先进文化导向工程。

抓理论武装工作,提高理论工作的说服力和影响力。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党校培训为主要形式,以业余讲师团和基层党校为重要抓手,以党员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力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重视和加强党校、社联、社科院的建设。以青少年为重点,继续扎实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抓新闻宣传改革,提高新闻舆论的引导水平。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不断改进报刊、广播、电视的宣传,进一步强化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注重重大活动、重要内容、重点工程宣传报道的整体策划和整体效果。不断改进会议报道和领导活动报道,改进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宣传报道,健全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积极稳妥地引导社会热点和实施舆论监督。

抓互联网的宣传和管理,掌握网络引导的主动权。切实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和宣传机制建设,加快建设绍兴新闻网,形成网上正面宣传的强势。加快建设以互联网、有线电视网为主要载体的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党校等文化传播形态,实现文化传播网络化、文化服务信息化。

2、以“争做文明绍兴人,争创全国文明城”为重点,实施文明素质提升工程。

抓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建设。重视做好不同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一大批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营造团结、和谐、向上的社会氛围。

抓胆剑精神的学习教育,塑造城市人文精神。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不断深化胆剑精神思想内涵、精神实质、时代意义的提炼和挖掘,深入开展胆剑精神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把卧薪尝胆、坚韧不拔、敢作敢为、创新创业这种富有绍兴地域特色、时代特征的胆剑精神变为绍兴城市人文精神,成为绍兴人的精神力量和重要的精神支柱。

抓学习型城市创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抓好教育现代化建设,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高标准办好义务教育,高质量普及高中段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建好绍兴科教城,重点要把文理学院办成绍兴大学,引进国内重点高校来绍兴建办分校或独立学院。努力引导全市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新理念,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通过举办“学习月”、“读书节”,形成尚学、好学、善学的良好风尚。

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力争在2005年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加强县(市、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已建成省级文明城市的县(市)要加大力度早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其它县(市)要加快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进程,并到2010年全部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继续深化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各类创建活动,革除陈规陋习,倡导社会新风,全面提高城乡社会文明程度。

3、以“兴建文化设施,拓展文化阵地”为重点,实施城乡文化统筹发展工程。

抓标志性设施建设,打造现代文化新景观。在市区要重点建好科学馆、档案馆、鲁迅研究中心、公共游泳中心、鲁迅故里二期、中国绍兴黄酒城、广播电视发射塔等设施。各县(市)要统一规划,加大投入,抓紧建设文化广场等标志性设施,同时要分期分批建设一批如越剧艺术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广电中心、体育中心等设备先进、适用性、实用性强的文广教体设施。

抓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健全城乡设施网络。在城市要加强社区配套文化设施建设,在居民小区要建设一批文化活动中心和体育健身场所。在农村,切实加大乡镇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和图书馆、影剧院建设力度,到2010年前,全市所有乡镇文化站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中心镇和市文化示范镇(乡)文化站的面积要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极大部分行政村要建有集娱乐、学习、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村文化活动中心,50%以上的村建立广播室。

抓一批设施的改建,增加和完善文化服务功能。有重点地改建一批面向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的文化设施,对现有的影剧院、图书馆、文化馆(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进行翻新改造。加快市少儿图书馆建设,重视和加强博物馆的建设和管理,运用多媒体等先进的展示手段,创新陈列内容和陈列方式,提高博物馆展示、展览水平和社会效益。

4、以“文化精品生产、文化人才培育”为重点,实施名品名人工程。

抓文化精品生产,大力繁荣文艺创作。继续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和“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为龙头,组织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抓好文学、戏剧、影视、音乐、舞蹈、书法、美术等各艺术门类精品的创作和生产,5年内不断有优秀作品获全国大奖,力争创作出一大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地域特色鲜明的精品力作。重点抓好“十个一”的生产和创作:编撰一部《绍兴通史》、续编一部《绍兴市志》、编写一部《绍兴党史(二卷)》、拍摄一部以越王勾践为题材的电视剧、创作一部反映绍兴历史文化的适宜于中小学生读物、创排一台精品剧目、创作一部绍兴黄酒题材的文学作品、创作一部以陆游爱国精神为题材的广播剧、创作一首《绍兴之歌》、编排一台集绍兴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现代文明于一体的大型综艺歌舞节目。

抓文化名人培育,构筑文化人才高地。建立合理、规范的人才流动机制,采取普及与提高、培养和引进、刚性调动和柔性流动等形式,以重点剧目、重大项目和重点课题,聚集和培养人才,在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领域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的专业人才和知名专家。建立开放型的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机制,重点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化管理队伍,造就一批懂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优秀文化经营人才。

抓群众性文化骨干队伍建设,打实文化人才基础。在城市社区、乡镇农村和大中型企业、各级各类学校中要广泛培养和建立各类群众性文化骨干队伍,建立社区、村文化指导员制度,发展文化志愿者队伍。加强对文化从业人员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到2010年,市、县(市、区)两级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广播电视台75%左右的专业人员文化程度达到大专以上。

5、以“繁荣社会文化,打造知名品牌”为重点,实施文化特色工程。

抓重大节庆文化活动,打造特色文化品牌。着力打响鲁迅文化艺术节品牌,积极争取主办、承办重大的体育赛事和大型文化演出活动,依托国际友城,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各县(市、区)要充分依托当地的文化资源和经济优势,办好办精各具特色的文化节会。

抓文化示范镇(乡)创建,提高农村文化品位。扎实开展“全国文化先进县”和“东海明珠工程”、“文化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到2005年,全市所有县(市、区)都建成全国文化先进县,35%以上的乡镇为省级“东海明珠”乡镇,各县(市、区)每年建成市级“文化示范镇(乡)”的数量不少于当地镇(乡)数量的10%,中心镇在2005年前完成“文化示范镇(乡)”的创建工作。深化“三百特色村”创建活动,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作“2131”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户户进”工程,实现全市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部电影,实现调频广播村村响,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82%左右。加快模转数步伐,到2010年,全市基本普及数字电视。

抓特色文化建设,开发利用一批地域文化资源。加强文物古迹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积极实施“民俗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着力修复一批人文景观,妥善保护文物档案和风格独特的历史建筑,不断开发名胜古迹,加强越文化研究和越王城、浙东唐诗之路的开发,发掘文化的旅游价值,创造融历史文化、山水风光和现代文明于一体的特色旅游文化。

6、以“提高规模总量,增强综合实力”为重点,实施文化产业发展工程。

抓特色产业培育,加快发展优势文化产业。优先发展文化旅游业、文博会展业、文化艺术培训业、文体娱乐业、图书音像业和工艺美术品制造经营业,吸引社会各方资本、资源,有序扩大规模。充分利用独特的文化传统、文化形象等资源,加强与其他行业、其他经济产品的联姻结合,拓展文化资源实现价值的范围和领域,着力打造文化体育用品生产、工艺美术品制造、文化旅游商品制作、传统戏曲服饰和道具生产的优势产品,培育和催生一批能辐射全国的文化特色产品名牌。

抓文化骨干企业培育,发展文化产业集团。积极发展有区域特色的文化经济园区和文化特色街区,培育产业群体。到2010年,在重点建立影视、演艺、娱乐健身、文化旅游等产业集团的基础上,再形成若干音像制品连锁(超市)、工艺美术品制造销售、书报刊印刷等企业集团,推进报业集团、广电集团的组建发育。

抓产业文化建设,提高产业中的文化含量。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人文资源,加强有文化影响力的名景、名馆、名校、名品、名企建设,特别要重视企业文化和产品文化建设,把绍兴历史文化和现代文化的精华倾注到企业人文精神、产业产品的开发建设培育中,推广、创立一批文化产品品牌和产品形象,打好“名人牌”、“名品牌”、“民俗牌”。

三、文化强市建设的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文化建设的领导。

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文化建设的领导。市建立由市委分管领导负责的文化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和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文化强市建设合力。建立和完善文化强市建设工作的考核、督查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责任制挂钩。

进一步为文化强市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绍兴市文化发展基金(包括已建立的二项文化事业建设专项资金)。各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财政、金融等部门要为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优惠的政策支持。继续返还市直宣传文化系统事业单位10%的政府统筹金。切实解决基层文化单位的编制和经费,解决文化队伍特别是基层文化工作人员工作、生活上的实际问题。

2、切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进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划分事权,理顺关系,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社分开和管办分离。文化行政部门强化面向社会实行行业管理的职能,实现政府从“办”文化为主到“管”文化为主的职能转变,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

推进文化经营体制改革。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改革,重点要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实力,改善服务,培育一批文化事业主体。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改革,要以国有文化经营单位改制为突破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要以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文化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制度、考核奖罚制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和工作激励机制。

3、切实加强文化制度法规建设。

建立和完善文化娱乐市场、文物保护、文化产业发展、公益性文化设施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法规、条例。抓紧制定绍兴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完善文化娱乐市场管理和文化演出市场管理条例。

健全各级文化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以文化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建立集管理、执法等职责于一体的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执法机构,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重视和加强互联网的监管。改善和优化文化发展法治环境,加强对文化经营者的法制教育,规范文化经营秩序,提高文化市场文明经营水平。

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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