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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发布部门:中共宜昌市委

发文字号:市发[1997]1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7-04-11

施行日期:1997-04-1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必须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的指示精神,建设一支宏大的科技人才队伍,更好地实施"服务大三峡、建设大城市、促进大发展"战略,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的实现提供人才智力保证。现就我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四届五中会和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规划我国今后15年奋斗目标时,明确提出了"科技兴国"的发展战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 ,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必须推进"科技兴国"战略的实施,必须加大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力度,而繁荣科技事业,推动科技进步,关键在人才。因此,在科技进入经济建设主站场,各国、各地区综合实力的竞争集中体现在科技实力较量上的今天,着力抓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在充实数量、改善结构、提高质量上狠下功夫,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近几年来,特别是"八五"时期,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指导方针,坚持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大力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积极推进"科技兴市"战略,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科技人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发扬团结、求实、创新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推动"科技兴市"战略的实施,为加速宜昌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科技发展突飞猛进、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步伐加快的新形势下,我市科技人才队伍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总量不足。科技人员占全市总人口的3.3%,其中市属科技人才仅占2.5%,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层次偏低。全市科技人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仅占11.7%,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到30%,其中高级占4.4%。三是工农业生产第一线、贫困山区和乡镇以下等基层单位专业人才发挥紧缺问题突出。四是现有科技人才的潜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人才积压浪费与人才短缺的矛盾依然存在。五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比较严重。长此以往,势必严重影响和制约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从全局的高度、着眼未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住机遇,把培养造就一支适应宜昌社会经济发展的宏大的科技人才队伍,作为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九五"期间我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九五"期间,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要求,面向二十一世纪,按照科教兴市的要求,努力创造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建设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分布适当、素质优良,与党同呼吸、共命运的宏大的科技人才队伍,为实现宜昌的二次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其基本要求是:

1、 科技队伍总量能基本满足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到2000年,全市科技人员总数达到19万人,其中市属科技人员达到14.5万人,比"八五"末增加4.5万人,科技人员在全市总人口中的比例由"八五"期末的3.3%上升到4.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 科技队伍结构基本合理。到2000年,将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比例调整到1:6:14的合理范围,使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增加3500人、16000人、27000人;科技人才队伍的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五年内本科以上学历增加20000人,专科学历增加47000人,使其在科技人员中所占比例分别达到20%和50%。重点发展农业、机电、华工、纺织、冶金、建材、经贸、旅游、通信、金融、房地产等专业人才,使其专业结构基本适应全市产业布局的需要。

3、 科技人才的分布趋于合理,逐步与经济格局相适应。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原则,在稳定一支精干的科研队伍的同时,鼓励科技人员到基层、到边远山区建功创业,壮大工农业生产第一线科技人才队伍,使其在科技人才队伍中的比例分别由目前的31%和29.9%提高到40%,基本解决农业科技、乡镇企业人才奇缺的问题,使人才的分布与经济发展的格局相适应。

4、 科技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九五"其间,全市科技人员普遍受到较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其中40岁以下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人人做到"两会",即会一门外语,会计算机操作。积极培养和吸收科技人才队伍中的优秀分子入党,逐步提高党员在科技人员中的比例。

5、 科技队伍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到"九五"期间,市、县两级建立起较为完备的人才、技术市场,运用市场机制保证各类人才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充分发挥其智力潜能;科技进步因素在工农业经济增长中的贡献份额比"八五"期末提高10个百分点,分别达到50%和45%;科技综合实力进入国内同等城市前列。

三、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及措施

1、 积极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要继续强化基础教育,逐步增加各类高等院校在宜昌的招生和毕业生分配数额,进一步拓宽科技人才队伍的来源渠道。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突出重点,形成规模,发挥效益的原则,对市属中等专业学校进行必要的归并重组,使其布局日趋合理,专业设置更加适应宜昌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湖北三峡学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增设外经外贸、旅游等专业,以适应我市扩大开放对人才的需求。各县市区要在培养人才方面努力寻求与高等院校的合作,依托有关高校定向培养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专业人才。

2、 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教育力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坚决破除论资排辈的陈腐用人观念,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要按照宜市发[1996]10号文件的要求,重点组织实施好"131 育才计划",即到2000年,在全市培养造就100名45岁以下的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00名40岁左右的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000名35岁左右的优秀青年科技骨干。对批准列入的培养对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培养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培养措施。要优先安排他们承担重点科研课题,保证必需的设备和经费;积极鼓励、支持他们参加相关的业务进修和学术交流活动。要通过配助手、结对子等形式,充分发挥中老年科技骨干在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工作中的传帮带作用。

3、 大力引进短缺人才。壮大科技人才队伍,改善科技人才队伍结构,要一手抓培养,一手抓引进。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提出的任务,"九五"期间要把人才引进的重点放在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产业和其他新型产业上。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制定、完善、落实引进人才的各项政策措施。凡归国留学人员,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来我市工作,可不受编制限制,一律免交本人及家属子女的城市建设增容费,接收单位要优先解决住房,提供科研和工作条件;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从外地引进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人才,免交本人及家属子女的城市建设增容费。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和边远山区工作。凡到山区县市工作的,取消见习期,直接确定定级工资;对到五峰、长阳、秭归、兴山工作的统招统分大学毕业生,由市毕业生就业安置部门按本科1200元、专科800元标准发给派遣费,其经费主要从改派生收取费用中解决,差额部门由市财政补贴。各县市区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乡镇企业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技术顾问。

4、 切实抓好科技人员的继续工程教育。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宜府发[1993]54号)精神,认真抓好科技人员的继续工程教育。要实行继续教育证书制度,使科技人员适时补充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企事业单位每年要按专业人员工资总额2%的标准落实继续教育经费,保证科技人员继续工程教育面每年不低于30%。要有目的、有计划地选送科技人员到有关院校、科研院所进修学习,并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进修培养基地;要热情支持科技人员参加与专业有关的学术交流、专题讲座和考察活动;要在中青年科技人员中开展外语、计算机知识的普及性培训。全社会都要为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当前要重点加强市、县图书馆、科技馆建设,拓展科技人员获取信息、开阔视野的渠道。要注意发挥各种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作用,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活跃学术空气。要进一步加大科普工作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

5、 加快人才市场建设步伐,促进科技人才的合理流动。要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县两级人才市场并形成网络,逐步实现人才闲置与人才短缺向市场交流、合理配置转变,人才单位、部门所有向社会所有转变,人才流动由单向选择向双向选择转变。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人才市场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指导人才市场规范运作的各种政策法规,引导、鼓励科技人员向重点建设工程、重点科研项目和边远、贫困山区流动,向乡镇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流动,支持科技人员以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培训等方式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建立科技人才信息库,发挥优秀人才的作用,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

6、 健全激励竞争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按劳分配原则,逐步建立科技人员的收入与创造的经济效益或工作业绩挂钩的分配制度,鼓励科技人员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取得较高收入。要加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中论资排辈现象,以学识水平、实际贡献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年轻科技骨干要大胆破格晋升,职改部门每年要安排8??10%的指标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破格晋升;健全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评聘分开,允许企事业单位在科技人员中低职高聘,并享受相应待遇。要在科技人员中继续开展优秀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提高市管优秀专家的特殊津贴,从1997年起由过去的每人每月50元标准增加到100元;坚持专家休假制度,每年组织一批优秀专家休假疗养;建立专家咨询、技术改关、信息传递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完善科技成果奖励制度,设立"科技兴市奖",对在科教兴市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实行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7、 加大科技投入,为科技人员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要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加大科技投入的力度。大中型骨干企业和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要建立科技开发机构,设?quot;科技开发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产品开发和技术攻关。工业企业的科技开发费按当年销售收入1-2%的比例在税前提取,高新技术企业按当年销售收入的3-5%提取。要认真贯彻执行《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落实好农技推广机构的定性、定编、定员工作,理顺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体制,切实把乡镇农技推广干部的工资待遇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技推广。要切实保证科研院所的业务经费和科研经费,使科技骨干专心从事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的投入,保证科技"三项经费"按当年财政正常支出预算1%的标准、科普经费按总人口每人每年0.1元的标准落实到位,并视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年提高投入比例。要进一步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在收入分配、住房安排、医疗保健等方面注意向科技人员倾斜,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体现智力优先。

8、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科技人才健康成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要坚持又红又专的方针。各级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广大科技人员特别是高级专家、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精神,在科技人员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与国情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走与工农相结合、与实际相结合的正确道路,发扬爱国奉献、求实创新、加强拼搏、团结协作优良传统和作风。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宣传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范围。

四、切实加强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第一生产力"意识,把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定期听取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知识分子工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政府政策中的智囊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知识分子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为知识分子推进"科教兴市"提供舞台。要全面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坚持每年为知识分子办几件实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善于与知识分子交朋友,加强与知识分子的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知识分子工作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作用。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讨论知识分子工作,协调解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要坚持和完善知识分子工作部门分工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由党委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体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抓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知识分子工作机构,选调优秀干部充实知识分子工作力量,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从事知识分子工作的干部,要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善于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努力把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1997年4月11日

中共宜昌市委 宜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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