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上海乃至中国信息技术及其产业化的发展,从1994年开始,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与美国应用材料公司共同设立了“上海-应用材料研究与发展基金”(简称“上海-AM基金”)。为持续有效地推进上海微电子和信息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鼓励研究生在该领域进行创造性的研究,培养青年学者立志成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与美国应用材料公司在2006年继续实施“上海-AM基金”专项计划。
现开始征集2006年度上海-AM基金项目和研究生奖学金申请。
一、项目
(一) 项目领域
本年度专项重点突出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的研究,并兼顾相关工艺及新材料的研究。所申报的项目必须在所属领域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创新性,考核指标明确的同时,突出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优先考虑与崇明岛建设和世博会相关的项目。具体领域如下:
1 新一代器件与材料的研究
1.1 新一代微纳电子材料研究:高K栅介质材料、新型硅化物材料、新型超薄硅基材料、锗硅和Ⅲ-Ⅴ族等新结构材料及其性能研究。
1.2 新型的基于硅基CMOS的模拟/混合信号/及射频应用的非传统技术及其器件结构研究。(超薄体SOI、能带工程晶体管、垂直晶体管、双栅和多栅晶体管等)。
1.3 微纳电子材料、器件包括基于量子电子、表面纳米电子、分子电子等新兴逻辑器件及材料和实现方法的研究。 (碳纳米晶体管、半导体纳米线晶体管等)
1.4 高效太阳能单晶硅, 多晶硅, 薄膜材料和器件研究。
2 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研究
2.1 平台化SoC实用化开发技术研究。
2.2 微机械集成器件(MEMS)及其功能单元的设计方法、工艺制作、封装及相关材料研究。
2.3 应用于移动通讯网络、多媒体信息家电、汽车电子等系统及其终端的相关集成电路技术研究 .(诸如制造与设计相协调的可制造性、可测试性、可封装性设计,包括可靠性、安全性设计等)
3 其它
3.1上海IC及其与IT产业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环境建立研究。
(二) 申请条件
1、提出申请的项目承担单位需为具有本市注册法人资格的大学、研究院所以及其它相关单位等。
2、鼓励青年科技人员领衔申报项目。
3、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上海市科研项目数超过三项。
(三) 进度要求
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 申请方式
1、本通知在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和上海集成电路设计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icc.sh.cn)上公布,如符合条件,请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下载表格《2006年度上海-应用材料研究与发展基金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 「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特征”请选择“重点”:“是否定向”选择“否”:“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国际合作计划-地区合作基金-上海-应用材料研究发展基金-项目” 类别进行申报」。
2、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并同时网上提交。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塑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所有附件请单面复印,用长尾票夹单独装订,只需一套与可行性方案一同递交。
3、本基金项目的申请起始日期为2006年4月3日,申请截止日期为2006年4月28日(书面材料以邮戳为准)。
「备注:网上申报从4月14日起,到4月28日截止」
4、评审结果将于2006年7月31日前通知各项目申报单位。
二、研究生奖学金
“上海-应用材料研究与发展基金”研究生奖学金旨在鼓励研究生在微电子和信息技术领域进行创造性的研究,促进高级人才的培养。自2000年起,基金加大了奖学金投入力度,每年出资资助一批品学兼优的全市各大高校及研究所的半导体专业的在读研究生,帮助他们树立信心,顺利完成学业,并取得出色的研究成果。
(一)申请条件
1.在沪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下列专业从事集成电路设计与半导体相关方面研究的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的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路与系统。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的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信息与工程一级学科下的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与信息系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学兼优。
3.每年获奖的硕士研究生不少于获奖学生总数的25%。
(二)申请方式
1、本通知在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和上海集成电路设计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icc.sh.cn)上公布,如符合条件,请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下载表格《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特征”请选择“重点”:“是否定向”选择“否”:“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国际合作计划-地区合作基金-上海-应用材料研究发展基金-奖学金” 类别进行申报」。
2、申请者应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一式四份,经导师签章推荐后交院校管理部门。由各院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后统一寄 (交) 达基金行政办公室。
3、 基金行政基金行政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奖学金候选人进行答辩。
4、经审批核定后的获奖者名单将在上海科技网、上海集成电路设计研究中心(ICC)网站和各院校管理部门公示两周。最终获奖者经基金理事会批准后给予资助,并将获得参加基金组织的各类交流活动的优先权。
5、本基金奖学金的申请起始日期为2006年4月3日,申请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30日(书面材料以邮戳为准)。
「备注:网上申报从4月14日起」
三、书面材料报(寄)送地址:
上海集成电路设计研究中心(北京东路668号G区7楼,邮编200001)。
联 系 人: 韩 波
联系电话:53083026* 314
传真:53083498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应用材料研究与发展基金行政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应用材料研究与发展基金行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