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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

发布部门:咸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咸政发[2007]2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4-24

施行日期:2007-04-2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为大力提高我市全民科学素质,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重要意义

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大力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加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大力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对加快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小康咸宁、和谐咸宁、生态咸宁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市委“开放活市、项目立市、环境兴市、人才强市”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基本方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工程,从政策法规、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等方面落实保障条件,逐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为咸宁的经济社会发展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基本形成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得力、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科普工作的格局;科普组织网络、阵地设施、志愿者队伍、工作手段不断完善;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不断增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养的比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取得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组织网络、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

三、“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

(一)主要任务

1、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3、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进一步加强科普组织网络和专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县科技馆、社区和乡村科普活动场所、城乡科普宣传栏等科普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建设力度和科普资源共享力度;进一步加大大众科普传媒传播能力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保障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工程建设,为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供必需的条件保障。

(二)职责分工

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明确的四大主要行动、四大基础工程和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等工作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分别明确为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九个方面工作的实施。

1、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市教育局、科协、团市委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广电局、市委党校、咸宁学院、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2、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农业局、市委组织部、科协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3、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广电局、团市委、妇联、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4、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科技局、市委党校、团市委、妇联、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5、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由市教育局、人事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科技局、农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咸宁学院、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6、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由市科协、科技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农业局、广电局、咸宁学院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7、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广电局、市委党校、咸宁学院、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8、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由市科协牵头,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农业局、咸宁学院、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9、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由市财政局、科技局、科协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发改委、人事局、农业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电局、市委党校、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职责分工,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探索实施工作的模式、机制,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责任部门的职责是: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沟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进度安排

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4月?2007年6月):建立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组织体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年度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十一五”工作规划,开展调研并提出政策保障研究框架;根据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07年7月?2009年12月):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措施;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指导和推进各地、各部门实施工作;开展中期评估。

第三阶段(2010年):继续推进实施工作;对“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提出2016-2020年阶段性目标。

四、切实加强对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的组织领导

《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实施的关键在政府推动,核心在全民参与。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这个关键环节,努力建立校内外、社区、企业、乡村以及机关等多种科普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加强科普资源建设与共享,努力形成社会化大科普格局。针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围绕主题开展工作。

(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市政府已成立咸宁市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市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积极开展工作。牵头部门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和统筹安排本地区的实施工作,并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经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三)加大投入,健全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科学素质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落实教育和科普经费投入,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管理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各地应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年提高科普经费的增长幅度。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赞助、捐赠科普事业,形成财政拨款、单位投入、企业赞助和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资金支持的多渠道科普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公益性科普事业实体、捐助建设公益性科普设施和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注重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研究生以及离退休科技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四)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以全体公民为科学素质建设主体,发动全民参与纲要实施。广泛开展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激发公众的科学兴趣,利用各种途径和资源,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公民参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实现公民科学素质的全面提高。每年围绕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工作方案,多种方式动员全民参与。

(五)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建立联络员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间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搭建社会化工作平台,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实施工作,与全市、全省和全国整体实施工作保持一致,加强所属各单位和团体之间的横向联合,形成上下联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六)检查监督,推动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建立动态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要对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并对各成员单位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情况进行测评,考核结果要作为各有关单位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负责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及时报告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各地各部门的实际,研究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和建议。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各地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并研究制订激励科普工作者的政策措施,解决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的工作、生活、进修、职称、待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科普工作者的劳动成果与科研成果、学术成果同样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市里每两年对全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进行总结,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以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实施。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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