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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发布部门:九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九府发[2007]1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7-16

施行日期:2007-07-1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2006-2010)》已经2007年6月25日第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

九江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49号)和《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依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九府发(2004)8号),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问题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期间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了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一是事故总量有大幅下降。2005年与2000年相比,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减少58人,下降19.93%.二是生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好转。2005年与2000年相比,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由 47人减少到 41人,下降12.77%;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由244 人减少到192 人,下降21.31%.三是节假日及旅游黄金周期间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全市都保持了平稳态势。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和省党代会期间,全市上下顾全大局,统一行动,采取了断然措施,保持了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与此同时,安全发展意识得到增强,常抓不懈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日益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主体全面负责、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和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得到较好落实,关爱生命的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日益加强,“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理念正在强化。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安全生产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2001-2005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6304起,死亡1385人,每年平均发生各类事故1261起,死亡277人;在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约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82.52%,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14.58%,煤矿事故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2.9%.二是较、重大事故时有发生。2001-2005年,全市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重大事故15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9起),死亡 70人,特别是2005年3月7日在星子县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一次死亡22人,损失惨重,又是在全国“两会”期间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三是部分行业事故居高不下。2005年我市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8.49,比全省平均数8.03高5.73%;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23.33,比全省平均数的6.73高246.66%.

(二)主要原因及分析。

造成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认识,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忽视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未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在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还没有成为自觉行动。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总体比较薄弱,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欠账严重,尤其是一些老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重大危险源数量大、分布广,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监控管理体系。有些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原来位于郊外的企业现在处于繁华市区或社区中,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已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整改难度很大,成为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尚未建立持续长期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和制约机制。

三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与法律法规要求差距较大,甚至有些企业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有的地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在安全生产上投入的精力不够,有的甚至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纵容和庇护非法生产行为。部分地区、部门和行业虽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但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操作性,重形式轻内容、重考核轻管理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四是安全生产监管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随着经济发展及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安监机构相继成立,但人员、编制、经费、装备以及监管人员的素质与面临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还不相适应。乡镇一级未普遍建立独立的安全监管机构,安全管理人员身兼数职,缺乏执法手段,监管工作难以开展,安全检查浮于表面,新从事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执法和管理等水平亟待提高。部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弱化,一些专业监管部门和部分县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缓慢,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装备不全,监管手段落后,监管力量不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未能形成合力。难以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五是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制定工作滞后;信息化水平低,尚未建立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科技支撑力量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科研成果转化率低;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相对滞后,培训方式和手段落后;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救援装备落后,应急管理意识淡薄,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较差。

(三)形势与挑战。

一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与安全生产的矛盾依然突出。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改变。在矿山、建筑和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领域,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企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将进一步加剧煤、电、油、运等紧张的状况,安全生产面临新的更大的考验。

二是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将增加安全管理难度。我市目前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和实现九江在江西快速崛起的重大战略时期,为加快发展经济,制定了一系列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企业和人员来九江投资,为九江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使建筑、非煤矿山、交通运输业和化工工业得到高速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和人员流动性加快,而安全培训教育又相对滞后,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差,不能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难度。

三是事故风险转移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全球化进程加快,工业发达国家的一些危险性较大的产业正向我国转移,发达省市向我市转移。同时,我市一些危险性较大的产业也将出现由大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城市向农村转移的趋势。这些变化加大了事故风险,使安全生产面临新的挑战。

总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妥善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事故频发的态势,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安全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九江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型工业化和经济市场化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健全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5%以上,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到5.8以下,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15%以上;一次死亡3至9人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职业危害严重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三、主要任务

(一)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强化对煤矿的定期监察、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严格安全生产准入,严厉打击违法开工建设、违法组织生产的行为。加大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对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力度。推动煤矿资源整合,规范矿山开发秩序,调整改造中小煤矿,促进煤炭企业改造重组和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争取“十一五”期间,解决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差、事故多发、管理水平低、生产秩序混乱、规模小和违法开采现象严重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制度、以及提取安全费用、建立风险抵押金、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等制度。加强煤矿企业技术、设备、工艺和现场等基础管理。推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改善企业安全管理状况,消除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完成煤矿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加强对瓦斯、火、水等主要灾害的预测预报与防治。特别要加大瓦斯治理力度,全市煤矿装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实施瓦斯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联网。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煤矿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煤矿事故。对通风、防灭火、防尘等系统及主要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改造。

(二)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治理与监督管理。

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燃气、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锅炉管特)、三线交越和公共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八项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对工业设施安全距离不足问题的治理。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非煤矿山:严格控制矿山总量,推动非煤矿山朝着规模化、机械化和新技术开采的轨道稳步发展。依法加强源头管理,确保每一家新建、改建、扩建矿山企业都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所有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执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推进非煤矿山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在用设备、设施、系统作业环境进行强制性定期检测检验。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继续加强先进技术推广,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和中深孔爆破技术。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提取安措经费,加大对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使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有序发展。

危险化学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区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选址规划的管理,对威胁城市公共安全或饮用水源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治理、限产、转产、搬迁、关停”等措施进行重点整治。开展化学工业园区区域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实现合理布局,提高区域安全水平。重点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运输过程实行严格监控,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监控系统。推广使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监控装置,实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跨区域动态监控。

烟花爆竹: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杜绝超量储存运输,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

民爆器材:发展民用爆破器材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改变传统生产方式,不断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和安全技术防范水平。优化民用爆破器材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使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建筑施工: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理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和落实。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特种设备:加强动态监管,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和信息化网络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市、县、乡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实现省、市、县信息联网,数据共享,有效地实施动态监控。加大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明确生产、使用单位和中介机构的安全责任以及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监管责任,完善安全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严格实施生产单位行政许可,强化许可后的监管工作,对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报废全过程实施监督。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和隐患整治率,继续巩固和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坚决取缔“土锅炉”、简易起重设备等违法土制特种设备。进一步改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件,特别是县级安全监管条件,提高安全监察人员监管水平。全面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的装备水平和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各类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建立专业救援队伍。

电力:建立健全电力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处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能力。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电力调度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厂网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加速电力生产高新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强设备设施的保护、保养和维护,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开展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保持电力生产安全形势稳定。

成品油:合理布局成品油加油点。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市场保供预案。加强成品油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完善和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建立成品油市场供应信息监测系统,经常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技术培训。促进成品油有序发展。

水利:建立和完善防汛指挥、调度、监测等安全信息系统,进一步理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和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人公示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水库及圩堤运行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运行安全的各项措施和应急预案,未经验收的水利水电工程一律不得投入蓄水运行,严防垮坝等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健全水利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及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严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事故,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机制,督促和检查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进一步规范农村水电站建设、验收、管理和督促工作。

消防: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特种消防能力,防止消防救援中产生次生灾害。强化对建设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重点开展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设施、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的监督检查,解决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及时预防、发现和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建立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消防中介技术服务组织和消防职业资格制度,形成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机制。

道路交通: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开展“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缺陷召回、机动车安全认证、营运车辆技术评定检测、机动车强制报废、驾驶员培训考试登记注册等制度。建立道路设计和建设安全审核机制。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规范化管理,继续治理超载超限,建立与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装备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

水上交通:加强监管救助力量和船舶基地建设,加快救捞舰艇建设和更新改造。推广新船型、标准船型,逐步限制挂桨机船,淘汰水泥船,逐步实现重点水域的船型标准化,在交通繁忙的重点水域实施船舶定线制。开展渡口、渡船、“三无”船、危险货物运输船、超载船、低质量船、非客船载客等专项整治行动,杜绝非法渡运。进一步完善九江长江水上搜救中心和湖口、彭泽分中心,建立鄱阳湖水上搜救中心和长江新港水上搜救分中心,加快内河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建立赣江铁河口到湖口航段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立柘林湖旅游船舶GPS监控系统,配合国家建设长江干线的高频通信系统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完善和配套建设陆上搜救协调通信网,建设水上战备安全通信系统。

农业机械:以法制建设和基层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田检和乡村道路的检查,坚决取缔拖拉机违法载人,“黑车非驾”、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规范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登记入户率和年检率。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培训考试关。抓好重点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提高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

渔业船舶: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规范渔业生产,完善宣传、技术、信息、培训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渔业船舶监督管理机构,规范渔业船舶检验、生产、航行、停泊的管理,加强渔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渔业安全事故,提高渔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三)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开展重大危险源辩识、分级、监控等关键技术的系统研究和相应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及平台的建设,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和监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监测监控系统。

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交通运输、水利和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分级、治理和跟踪监督。重点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公路危险路段、尾矿库、采空区和仓储区等进行治理。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对象,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

(四)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配备专业监督和检查装备。开展职业危害登记,建立和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严格依法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的审查制度。加强对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机械、轻工和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加大职业危害事故查处力度。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加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人员、设施、装备和经费等到位。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支撑中心,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逐步形成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消防、核工业、建筑、特种设备和渔业等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应急救援体系。整合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完善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

(六)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为核心,加快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建设。制定或修订《九江市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九江市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九江市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九江市安全生产风险金实施办法》、《九江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九江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规章。制订、修订事故预防与控制、重大危险源、区域安全规划、安全监督管理、应急管理与处置等方面的地方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与规范,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七)强化安全生产培训。

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行业安全管理及执法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培训。进一步推进对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强化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重点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建筑等行业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合理布局,完善培训基地建设。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大纲、考核标准、教材和考试题库建设。

(八)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制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规划,逐步建立起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倡导安全文化产业,鼓励和支持编制出版安全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等安全文化产品。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计划范围,将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教学内容,强化安全生产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开展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等方面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完善与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广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普法”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九)加强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建设。

大力培育和发展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和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组织,构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强化对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促进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推动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和规范化。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执业制度,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安全生产执业人员的作用。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十一五”期间,必须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监察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保证“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编制安全生产规划,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要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统计指标体系,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到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依法监督检查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到位和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市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应对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察机关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监察。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严格执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将煤矿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纳入反腐败工作范围。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举报机制,设立全市统一的举报电话。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安全设备设施和个体防护装备实行安全标志等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四)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

适度提高企业成本中资源、安全、科技和劳动保险费用含量。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尽快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煤炭资源税费计征方法并抓紧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快推进企业特别是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逐步提高对工伤人员的补偿标准,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运用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促进企业加强事故预防和工伤预防,研究在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中安排一定的工伤预防费用。鼓励和推动意外伤害险、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雇主责任险制度,严格执行对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

(五)加大安全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要安排资金,用于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预防与隐患治理、监管监察能力和保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和社会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与文化建设,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等;要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设施、装备和经费到位;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安全宣传和执法装备的资金投入;支持煤炭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企业必须加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投入。建立国家、地方、企业和社会相结合共同投入的机制。

(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加大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和鼓励相关专业人才定向招生和培养。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安全生产科技经费给予支持,将安全生产领域亟待解决的重大基础理论和公益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纳入相关科技计划。结合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统筹考虑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平台建设。

(七)加强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加市政府和省安监局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交流等活动,重点学习考察和借鉴国际国内以及兄弟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先进经验,努力提高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水平。

跟踪国内外安全生产发展前沿动向,加强信息交流与人员培训,学习借鉴国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与成果。

五、重点工程

“十一五”时期,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引导,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以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

(一)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在评价分级的基础上,确定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重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分期的原则,重点组织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石化企业、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仓库、公路危险路段、尾矿库危库、险库和危险性较大的病库等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设施、场所进行治理。搬迁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

(二)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矿山、危险物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公路危险路段、客运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仓储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和可能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场所、设施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普查登记,建立市、县两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逐步构建市、县政府两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系统,建立以市级数据服务器为中心的重大危险源数据分析、辨识系统;重点建设1个市级、16个县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

建设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或领域可能发生爆炸、毒物泄漏扩散事故、溃坝、冲击地压、火灾或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建设集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水上客运和危货船舶为主体的市、县两级交通运输安全GPS统一平台系统;建设柘林湖旅游船舶GPS监控系统。

(三)重点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完善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市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以及一批能承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能的重点安全设备检测检验基地。建立市级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技术鉴定中心,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培训基地。建设建筑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

(四)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和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以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整合全市现有资源,制定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管理规范、技术规范和软件开发规范。建设由16个县(市、区)、56个安委会节点的安全生产信息普密专网;建设完善1个市级、16个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局域网和政府网站;建设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基于WEB、GIS的市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化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市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监控系统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与指挥调度系统;建设与安全生产信息普密专网相联接的高危行业、重点监控企业的动态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农机、渔业船舶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形成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做到统筹兼顾、资源共享。

(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设施及装备建设工程。

配置与完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安全监察专用执法车辆、现场安全条件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仪器仪表、事故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和办公设备。建设完善农机安全监理及渔港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设施。

(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6个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善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民航、海事、旅游、电力、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渔业、医疗救护等市级专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应急通信系统;建立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

(七)法规、标准及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研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相关的地方性配套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组织事故调查处理。通过建设安全知识展览馆、仿真模拟体验馆、影视教育馆和图书资料馆等,构建地方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实施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上开办安全栏目,普及安全知识。建设若干安全社区,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全面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和普及。采用歌舞表演、小品,放映警示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方式,促进安全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普及安全文化,编写相关人员安全通俗读本、培训大纲、考核标准、教材和考试题库等。强化安全文化交流,不定期开展安全文化论坛、安全生产有奖征文等活动,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对上述重点工程的实施,凡涉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实施前,要根据本规划编制项目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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