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
你委《关于撤销北京市物资贸易职工学院的请示》(京教计[2006]4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北京市物资贸易职工学院建制。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八月十九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京政函(2006)6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6-08-19
施行日期:2006-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市教委:
你委《关于撤销北京市物资贸易职工学院的请示》(京教计[2006]4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北京市物资贸易职工学院建制。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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