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忻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10-24

施行日期:2007-10-2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教育发展水平还不均衡,师资队伍建设任务繁重,特别是广大农村学校合格教师数量还存在短缺,结构还不够合理,教学质量还不高。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已成为加快教育发展的当务之急。

在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方面,我市已积累了一定经验。1997年以来,我市与忻州师范学院协同配合,组织7000余名大学生到原平市、河曲县、五台县、忻府区、代县、繁峙县等地的农村中小学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在帮助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教师(2007)4号)等文件及国务院、教育部、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和讲话精神,现就我市进一步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是农村教育的需要,是大学生成长的需要,培养合格师资,既是高校的责任,也是地方政府的责任。进一步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可以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同时,能够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落实,积极主动地联系和接收忻州师范学院学生到农村学校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做到政策支持、机制健全、经费保障、管理规范、指导得力,使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得以进一步推进,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把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列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成立扶贫顶岗实习支教领导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积极落实县、市、区人民政府与忻州师范学院签署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协议,出台和完善各方面的支持政策,合理配置人、财、物等教育资源,切实保障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推进到新的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经费投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经费。现阶段,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经费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与忻州师范学院协商,原则上按各50%的比例分摊,确保落实到位。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经费支持力度,逐步提高专项经费比例。有条件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校及所在乡(镇)、村,要尽可能给予经费和物质支持。

四、进一步精心组织实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

要选择确定一批条件适中、集中连片的中小学,建立相对稳定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基地,完善管理、服务、考核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积极支持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的工作,选派德才兼备的骨干教师担任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指导教师,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帮助,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既热情关心,又严格要求,使他们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农村教育教学质量有新的提高。

五、进一步创造有利于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一切条件

要坚持“以人为本”, 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尽可能为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提供必备的住宿、饮食、交通、医疗等条件,思想上多交流,生活上多关心,工作上多支持,积极稳妥地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全过程的安全。要按规定为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接转临时组织关系,设立党、团小组,组织他们按时参加所在学校的组织活动。要协同配合忻州师范学院,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追踪调研工作。

六、进一步创造性地开展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

要在全市更大范围特别是偏远贫困地区农村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2008年年初开始,启动忻州师范学院专科部、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的专科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联系、积极协同配合忻州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专科部、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快各县、市、区远程教育步伐,协同忻州师范学院,从2008年年初开始,为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县(市、区)免费培训语文、数学、英语等课程教师。

七、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考核管理

要把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情况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及当地指导教师进行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忻州市教育局负责制定考评管理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都要建立和完善考核管理制度,具体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确保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取得良好成效。

八、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优秀学生的表彰奖励、优先录用等激励机制

要制定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激励政策,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在发放教师资格证等方面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有条件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录用新教师时,划出一定比例,优先录用经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忻州师范学院综合考评评定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优秀学生,到基层农村学校进行不少于3年的服务。要认真总结推广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典型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

九、在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同时,进一步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教师编制的制度规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要坚持在过去十年与忻州师范学院开展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过程中按规定核定教师编制、正常补充教师的做法,继续做到不因为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而减少贫困地区教师应有的配置,不以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代替新教师的正常补充。

十、扎实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要组织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在完成好教学任务、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的传播者。要支持、配合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先进思想观念和良好道德风尚,积极配合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因地制宜地进行科技、文化服务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