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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

发布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梅市发[2005]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1-18

施行日期:2005-01-1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04]15号)精神,推动“四个梅州”战略的深入实施,为梅州建设全省山区经济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示范市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现就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作出如下决定。

一、从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推进梅州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人才是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我市人才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人才总量相对不足,整体素质不高,分布和结构不够合理,创新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够理想,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和复合型人才短缺,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有待完善。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实现梅州经济跨越式发展,关键在人才。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人才对于加快我市建设全省山区示范市的重要作用,必须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都能成才、以人为本的科学人才观,大力开发人才资源,走人才强市之路。

2、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基本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更加有效地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推进梅州跨越式发展的现实需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科学人才观,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关键环节,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为主体,重点培养战略后备人才,大力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注重引进稀缺人才。积极实施“3131”人才工程,即用好本地现有人才30万、培养人才10万、回引人才3万、引进人才1万,到2010年我市人才存量达到50万以上,建设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人才队伍。力争经过5-10年时间,把梅州打造成人才培养、创业基地,闽、粤、赣边区区域性人才集聚中心,人才规模、人才层次等指标在广东省山区市中领先。

二、激活人才的活力、潜能,充分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盘活“四大板块”人才。开展人力资源普查,摸清体制内外、市内外人才情况,建立本土人才、户籍梅州的外出人才、祖籍梅州的市外工作人才、境外客籍人才四大板块人才资源信息库,编制人力资源供求目录,加强人才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实现“四大板块”人才的资源共享。制定落实本土人才开发计划。加强体制外人才的开发利用。建立离退休人才信息库,让他们更好地发挥余热。在国企改革中重视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二次使用。重视发挥乡土人才的作用。对市外人才以回引、引智、引项目相结合进行开发。对海外人才以引商、引信息并重。

4、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打造人才开发平台。设立梅州市人才开发中心,负责全市人才开发、储备、供给、服务和高层次人才库的建设。各县(市、区)设立分中心,镇(街道办)级设立人才服务站。完善、活跃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发挥市场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政府投入为主,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重点办好市级人力资源市场,扶持建立县(市、区)级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建立网上人力资源市场,以信息化推动人才的开发、交流、使用和培训,为人才成长发展提供一个公开、透明、节约、快捷的平台。允许私人资本兴办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发挥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在人才流动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实行管办分离、政事分开。加强对各级各类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的资质认定、准入审批、检查监督。

5、鼓励人才创新创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品德才能、突出的工作业绩评价、选用和表彰奖励人才。及时把优秀人才放到重要岗位发挥作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结合省设立的人才奖项,相应设立 “智力贡献奖”,对为梅州发展作出重大智力支持的市外人才进行奖励;设立“优秀人才奖”,对为梅州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进行奖励。以上两个奖项每三年评比一次,并将其中的突出者推荐作为“南粤功勋奖”、“南粤创业奖”、“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候选人。

6、适度提高人才待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适当向高级人才、有突出贡献人才倾斜。建立定期向人才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制度,地方党委、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重要工作动态定期向人才代表通报或咨询。合理调整中、高级职称聘任额度,名额向基层、技术行业、农业、教育、科研一线倾斜。推荐成绩突出的科技人员进入国家、省级专家和各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行列。适时提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经济待遇。适度提高优秀人才的津贴、奖励标准。落实对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特级教师、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奖励和津贴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

三、创新人才评价、选拔、分配、保障等机制,不断推进人才工作制度化建设

7、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客观、公正、操作性强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大力开发、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不断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人才评价手段,提高各类人才评价的科学化水平。落实人才评价责任,注重在实践中考察、检验、评价人才。制定党政人才的考核评价办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8、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打破地域、身份和所有制界限,构建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落实、完善原有各项干部制度的改革措施,继续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考察责任制、差额考察制、票决制、试用期制、聘任制、任期制、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重点抓好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坚持公务员“凡进必考”。从宏观、整体上探索干部制度综合改革措施。制定并落实《关于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政事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要求,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管理环节,逐步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以推进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探索组织推荐、社会招聘、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聘制度。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对经理人推行聘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打通各类企业经营者交流沟通渠道,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到企业任职。

9、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结合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完善综合体现工作职责、能力、业绩等因素,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公务员岗位津贴制度。结合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结合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将经营者薪酬与其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直接挂钩。逐步建立人才资本产权制度,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的转变,科学界定人才资本产权,合理划分人才与用人单位的权益份额。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可试行年薪制。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鼓励用人单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实行股权、期权激励。建立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改进年度考核、岗位目标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实现人才的工作实绩与分配、薪酬、奖励等挂钩。

10、建立人才保护保障制度。加大人才工作建章立制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流动、激励、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政策体系。建立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解决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制定高层次人才保护办法,加强人才安全管理,对承担国家重点工程、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核心技术或商业秘密的人才依法实行保护。加大对人才在科技研发、项目承包、创业、兼职、流动等活动中的法律保护力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人才的合法权益。

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建立六大基地,实施六大人才培养工程

11、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上的基础性作用。巩固基础教育成果,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注重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和英语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扩大办学规模,办好示范性高中,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制定出台政策措施,通过改革整合,优化专业设置,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办好重点技工学校和其他职校,以公助民办方式创办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梅州培养更多实用型技术人才。积极支持嘉应学院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建设成为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客家特色的综合性大学,成为世界客家人的最高学府,推进梅州高等教育大众化。

12、建立六大基地,实施六大人才培养工程。以各级党校、嘉应学院为基地,培养党政人才。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培养一大批能长期艰苦奋斗、干净干事,能担当梅州发展大任的党政人才。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干部培训计划,至2007年使党政干部轮训一遍。用5年时间,与嘉应学院等联合培养150名左右的战略后备人才。大力推进干部纵向横向交流,不断探索挂职、任职锻炼等有效形式。每年从市级机关单位选派30名左右的后备干部到县、镇挂职锻炼,从县级机关选派100名后备干部到镇、村挂职锻炼。

以中山大学、嘉应学院等院校及本市有代表性企业为基地,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以提高实施“工业梅州”发展战略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重视在梅州工业改革发展中发现和培养一批通晓市场运作、善于开拓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以华南理工大学及本市有代表性企业等重点大学为基地,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依托实施新世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高校千百十人才工程、宣传文化十百千人才工程、百名技术帅才人才培养工程等重大人才培养计划,着力培养一批能推动梅州科技创新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以职业技术学院、工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等为基地,培养高技能人才。以增强劳动者技能和提高就业能力为重点,培养一大批适应梅州二、三产业发展需要,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有高超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

以华南农业大学和农校、部分先进镇、村、有代表性农业龙头企业为基地,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以普及农科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为重点,通过经常性的设点咨询、技术讲座、现场技术指导等方式,培养一大批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的种养能手和农民企业家。

以海外客家人才相对集中的国家、地区的高等院校、企业为基地,培养梅州青年人才。利用华侨多、分布广的优势,有计划、有重点从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届高中毕业生、高级青年企业管理人员和高级青年技术人才到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境外、海外梅州籍侨胞、企业众多地区的高等院校和企业学习培训,着力培养一大批综合素质较高、勇于开拓创新的各类青年领军人才。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对年轻优秀干部,分期分批派到市外、境外的政府、企业、大学、中介机构学习,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上级单位挂职锻炼,增强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

加快开放式的体制内外人才培养和资金渠道建设。争取人才基地建设与省实行体制、专业与市场对接,纳入全省发展人才的计划,争取省的资金支持。研究制定六大培养基地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职责,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13、构建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倡导终身学习理念,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把人才的学习与使用挂钩,推动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单位、学习型个人的创建活动。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在经费、工作上给予支持。发挥人才本身的主动性、积极性,制定带薪学习办法,鼓励脱产学习、岗位培训、在职学习,对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给予支持部分学费。

五、充分开发利用市域外人才资源宝库,积极鼓励他们以不同方式为梅州建设服务

14、明确引进人才的基本方向。坚持效益优先、实际实用、长远发展原则,认真落实市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梅市发[2004]13号)等政策措施。以引进经济人才为重点,不拘一格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稀缺优秀人才。引进拥有专利、专项技术并能产生一定社会经济效益的人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双学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梅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建设等领域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懂得国际通行规则,熟悉现代管理的各类国际化人才;高学历党政人才、法律人才、复合型人才等。每年由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牵头,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本市人才供需状况,确定需引进人才的供求目录。

15、建立市内外与境内外全方位、畅达的人才引进渠道。多种形式“招才”。通过争取市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市发展战略顾问的支持,组织大型人才交流会、专业性人才招聘会和中、高级人才封闭式洽谈会,依托境外、海外同乡会、联谊会和穗梅对口帮扶人才开发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引进各类海内外优秀人才。

高度重视“引智”。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候鸟式”人才引进观念,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项目合作、技术入股、人才租赁等方式引进国内外智力。做好与梅州籍“两院”院士和市发展战略顾问的沟通联系工作,定期邀请他们回梅考察指导。主动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科学院、广东省社科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人才供需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好他们的人力资源和科研成果。重点加强在工业、农业、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项目的合作和开发,积极争取他们的优秀人才来梅挂职工作。

做好本地籍人才的回引工作。建立梅州在全国各地以及国外的重点人才、知名人才信息库,加强与梅州籍在校大学生的联络,采取“柔性流动”等措施,鼓励他们回乡创业。支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再创业。

畅通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制定吸纳人才的目标规划,出台更加优惠、开明的人才引进政策,开辟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实行人才引进限时办理,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随到随办。对自愿来我市工作的具有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技师和高级技师)的人员放开接纳,实行来去自由政策。

16、加强人才引进的载体建设。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为集聚更多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提供宽阔舞台。加大对技术创新和人才开发的投入,鼓励和扶持骨干企业申报建立省级以上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提高企业核心技术创新、研发、转化能力,加快汇聚具有一定规模、比较优势明显的高层次人才群体。支持办好华南理工大学梅州技术研究院、广东省社科院梅州经济社会研究中心,争取设立华工梅州博士后工作站。

六、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努力开创梅州人才工作新局面

17、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提高党管人才的工作和领导水平。各级党组织要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不断提高党管人才水平。完善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建立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与高级专家联系制度,完善人才工作决策机制,积极推进社会听证、公示和专家咨询等制度建设,提高人才工作的决策水平。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两级党委组织部门的人才工作机构,保证有足够人员做好工作。

18、进一步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总体要求,制定《梅州市人力资源开发实施大纲》和配套的“实施建议”、“供求目录”,确保人才强市战略的有效实施。建立人才工作考核制度,党委、政府定期“议才”会议制度和市、县(市、区)党政领导与重点人才挂钩联系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把人才资源开发投入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作为

制定人才规划实施大纲、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适当提高拔尖人才生活补贴、人才理论研究的基本经费,以及用于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经费补助。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鼓励用人单位、个人多渠道、多形式投入人才资源开发事业,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人才资源开发。加强人文环境、公共服务环境和法制环境建设,保障人才的合法权益与作用的发挥。利用传媒及成立“人才研究会”和设立“人才开发基金”等形式,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宣传报道、理论研究和促进人才间的交流和合作,营造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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