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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事局制定的《2004年全市人事编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松政办发[2004]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3-15

施行日期:2004-03-1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事局制定的《2004年全市人事编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今年不再召开人事编制会议进行部署,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要点》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四年三月十五日

2004年全市人事编制工作要点

(市人事局 二OO四年三月十一日)

2004年全市人事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人事编制工作会议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振兴松原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坚持党管人才,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管理人才三支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市场体系,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加强人事、机构编制管理,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老工业基地提供有力的人事人才保障。

一、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

(一)积极推进考试录用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市、县、乡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工作,强化面试考官队伍建设,推行面试考官异地执考制度,加强考录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聘转录”考试及乡(镇)司法助理过渡公务员考试,解决县乡机构改革遗留问题。认真清理县乡两级机关违规进人问题,杜绝违规进人行为。

(二)认真加强职位职务管理。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制度,研究制定适合我市特点的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开展职位管理调查,提出《关于加强市级机关国家公务员职位管理意见》,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起草我市《国家公务员职位转换(轮岗)暂行办法》,确保竞争上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规模培训公务员。抓好公务员初任、任职、更新知识等常规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精心组织委托国内外高校培训,重点抓好赴韩国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探索开展研究生学位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培训制约机制,全面实行培训证书管理制度。积极整合培训教育资源,加强培训基地建设。

(四)加强公务员考核奖惩工作。研究完善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建立服务对象评议公务员制度。加强对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间的考核。强化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做好国家和省级“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推荐评选。规范奖励审批工作,开展在振兴松原老工业基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奖励工作。完善公务员辞职辞退办法,畅通公务员“出口”。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一)落实《松原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加大人才智力引进力度。围绕我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加强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引进工作。开展引智宣传活动,通过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引智工作。加强对现有引智成果的应用和管理。

(二)研究制定《关于吸引松原市域外、境外优秀专家来我市进行创业的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调入与聘用、雇用相结合,兼职与专职相结合,以专有技术、携带项目到松原创办企业、租赁企业等方面相结合的引进人才机制。建立柔性人才流动机制。

(三)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建立松原市人才资金库,制定《松原市人才资金使用暂行办法》,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建立健全重点人才联系制度,解决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引进、培训、交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提高优秀人才参政议政能力。

(五)加强现有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研究制定《松原市拔尖创新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我市第一批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活动。做好成立专家协会的各项工作。

(六)加强现有人才使用。在坚持自愿和有利于稳定的前提下,鼓励现有人才积极投身各类企业参与生产经营和管理,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重点对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所学非所用和下岗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调剂,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

(七)开展人才工作情况调查,起草《松原市三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农村乡土人才的选拔、使用和管理,建立乡土人才档案,建立地方人才库。

(八)选拔优秀毕业生到农村村级委员会工作,制定“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计划,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九)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指导市直教育、卫生系统开展好继续教育工作。开展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试点。举办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研修班。建立培训与考核、奖惩、任职、晋职、晋级等相结合的有效制约机制。

三、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一)推行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开展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试点,完善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操作程序。探索事业单位补员招聘制度,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辞职辞退制度。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安置办法。

(二)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开展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分配办法调查,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资可行性分配办法,扩大单位分配自主权。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的工资核定办法。

(三)坚持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制度,加强评审管理,完善评审办法,提高评审标准,在职权范围内积极探索改革对人才的评价方法和标准;突出职称工作培养选拔人才的功能作用;调研和调整岗位设置,健全完善岗位管理制度;严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风考纪。

(四)进一步研究事业单位分类标准,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类型。进一步调整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和职能,理顺事业单位经费渠道。抓好市直中小学机构改革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五)推进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加大案件受理力度,妥善处理人事争议,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处理质量。完善仲裁机构体系和仲裁员队伍建设,建立与法院相衔接的协调机制,促进人事争议仲裁与司法接轨。

四、健全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

(一)在现有实体人才市场的基础上,加快吉林省人才网松原二级网站建设步伐,提高市场覆盖率,增加信息量,开展信息分析、预测和发布服务。

(二)完善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为,激发活力,挖掘潜力,拓展服务领域。

(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

(四)积极探索管办分离、政事分开、市场自主经营的有效途径,推进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体制改革。

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机构改革,做好基础工作调研,加强与省人事厅、省编办的协调、沟通。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二)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制定我市机构编制管理意见,严肃编制管理工作程序,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宏观调控,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

(三)加强对全市人事、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设置,加大执法宣传力度。

(四)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抓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年审工作的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抓好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

(五)大力推进军转安置工作。认真做好2004年军转干部档案接收、岗前培训、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等工作。加强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工作,切实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起草《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具体实施意见》,完善军转干部解困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统筹兼顾,认真做好工资福利、计划统计、人事宣传、人事信访、档案管理、干考、工考等项工作,整体推进人事编制工作的全面发展。

(七)认真完成招商引资、全民创业、项目建设、扶持民营企业、挂职招商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经济和其他工作任务。

六、切实加强人事编制部门自身建设

(一)加强人事编制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开展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提供人事人才服务和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创新人事编制工作专题教育活动,抓好支部的学习、交流和日常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人事编制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自觉性。

(二)加强人事编制干部的业务能力建设。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把“五个一”活动再向前推进一步。开展机关干部微机、外语和电子政务培训。

(三)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工作调研,提高调研成果的质量和转化率。实行首问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搞好各方面工作协调,提高部门的整体服务水平。

(四)加强人事编制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和模范人物典型事迹学习教育。按照机关党工委的要求,落实好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人事编制工作纪律,树立人事编制部门和人事编制干部的良好形象。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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