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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人事局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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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8-17

施行日期:2007-08-17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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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已经结束,个别职位因专业限制,报名人数达不到公告要求。根据报名结果及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对招聘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市劳动力市场ZW3职位,报名学历调整为专科以上,报名专业为网络技术相关专业(计算机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网络工程)。

2、市地震办ZW5职位,报名专业条件要求调整为理工科类专业。

3、市扶贫办ZW14、ZW15职位, 报名专业条件增加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美术学、新闻学等专业。

上述岗位的其他事宜仍按《亳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见亳州人事人才网)规定执行。

符合上述职位要求的人员,可于8月25日-26日,到市人才市场(市区光明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9月12日到市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亳州市人事局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安徽省亳州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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