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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近期火灾情况分析及2005年春季防火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毕署办通[2005]1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3-09

施行日期:2005-03-0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毕节地区近期火灾情况分析及2005年春季防火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五年三月九日

毕节地区近期火灾情况分析及2005年春季防火检查工作方案

截止3月4日,今年毕节地区共发生火灾16起,死8人,伤1人,受灾20户,烧毁建筑1443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69947元。2005年3月4日凌晨3时30分左右,威宁县黑石镇新河村三院组发生一起重大火灾,造成4人死亡,过火面积39余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8500余元。

通过对发生的16起火灾进行分析,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火灾四项指数同比上升,火灾形势严峻。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23.08%,上年同期无死亡人数,无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上升555.5%。当前正值春季,风干物躁,用火用电量仍然加大,诱发火灾的因素较多,火灾形势十分严峻。

二是用火不慎、放火、玩火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在发生的16起火灾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4起,占总数的25.0%;人为放火引起火灾3起,占总数的18.7%;玩火引起火灾2起,占总数的12.5%;其余是电器引起火灾占总数的6.25%。

三是起火场所以农村散户火灾为主。在发生的16起火灾中,房屋火灾最多,引起火灾10起,占总数的62.5%;其次为交通工具事故,引起火灾3起,占总数的18.75%;金融保险业发生火灾1起,占总数的6.25%;仓储业发生火灾1起,占总数的6.25%。

四是农村火灾上升幅度较大。今年农村已经发生火灾11起,死7人,直接财产损失12.6万元。分别占火灾事故总数的68.75%、87.5%、47%。

发生的这些火灾事故,主要反映出以下问题和教训:

一是与去年相比,今年毕节的冬春季气候更寒冷,持续时间更长,城镇、农村的生活用火用电量比往年增多,火灾发生量增加,火灾四项指数其中有三项同比上升。

二是春节期间,广大群众走亲访友和各种娱乐活动增加,极易出现过度疲劳和过量饮酒等情况,放松对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加上用火用电量增大,容易引起火灾发生。

三是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够深入,特别是针对城镇社区和农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存在很多火灾隐患:一是家庭装修使用大量易燃化纤类材料,并安装防盗门窗,增加了火灾荷载和火灾逃生、救援难度,极易导致死人、伤人火灾事故发生;二是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对生活用火用电管理,特别是对老人、未成年人的消防安全监管不力,容易引起火灾发生;三是群众的防火安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不够,对火灾的自防自救和逃生能力弱,不会有效控制和扑灭初期火灾,不会正确进行火场逃生和实施救援,容易发生火灾伤亡事故。

四是广大农村地区交通、通讯不便,村民报警难,当地政府和消防部门组织扑救困难。

针对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为确保全国“两会”、春季、清明期间的消防安全,稳定全年的火灾形势,努力实现一般火灾明显下降,重大火灾基本控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有效遏制的目标,行署决定,从3月10日起至4月25日止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春季防火检查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这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地区行署成立以赵英旭常务副专员为组长,行署副秘书长袁华、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吴福涛为副组长,地区公安局、发改委、安监局、建设局、林业局、工商局、文化局、农办、水利局、消防支队等职能部门组成的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消防支队,由谢牧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协调、信息反馈。

二、检查的时间

从3月10日起至4月25日止。

三、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以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农村50户以上村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城市社区,居民住宅区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四、检查的内容

(一)单位是否按照公安部61号令要求正常开展消防工作,管理措施是否到位,自查整改是否落实;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层层逐级签定并落实;

(三)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能否完好有效运行;

(四)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五)火、电、气源的使用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管理;

(六)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是否深入、能否熟练掌握和运用消防知识;

(七)农村防火工作“三大法宝”、“四个结合”、“五大改造”、“八个落实”的贯彻落实情况;

(八)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演练情况,是否做好灭火救援的充分准备;

(九)单位值班巡逻守护、农村的鸣锣喊寨等形式是否落实,动态监管是否到位。

五、要求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春季防火工作的领导。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好这次春季防火检查工作,为确保“两会”的顺利召开和清明期间的防火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3、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态度坚决,措施果断,依法整改,坚决消除火灾隐患,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严重忽视安全和社会稳定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4、各县(市)4月28日前将此次专项检查情况报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重特大事件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信息畅通,处理问题及时有效。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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