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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恩施州政发(2006)1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2-01

施行日期:2006-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恩施州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恩施州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我州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推动“十一五”期间全州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恩施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以改革创新、科技进步和依法管理为动力,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加强消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州城乡防御火灾的整体实力,为全面完成恩施州“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维护全州的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恩施”、“平安恩施”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1、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突发公共事件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并发挥作用。消防业务经费满足消防事业发展需要。

2、建立行之有效的重大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改机制,城乡防火条件明显改善,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改。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继续得到有效遏制。

3、制定、修订地方消防规定,形成具有少数民族自治特色的消防制度体系。

4、社会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消防力量发展适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同制地方消防力量有较大发展,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乡镇、农村普遍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5、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消防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和学历教育范围,消防职业教育形成规模,消防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工作普遍开展。

6、城镇消防规划得到严格实施,公共消防设施全部还清欠账,并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7、建立消防执业制度,消防与金融、保险互动机制初步形成,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保障能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8、消防站数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布局更加合理。消防站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消防特勤力量训练和作战体系基本形成。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1.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认真组织实施,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切实落实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保卫力量发展、火灾隐患整治等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教育、卫生、文体、旅游、工商、商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消防管理责任,督促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教育、民政、铁路、交通、农业、文体、卫生、民航、广电、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2.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要指导单位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消防执业制度,发展消防中介服务。建立消防执业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消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安、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和维修保养、消防设备操作控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操作等特殊岗位纳入社会职业范畴,建立职业资格等级认定管理制度,并将职业资格等级与就业范围挂钩。2007年底前,要建立州级消防职业培训机构;2008年底前,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相关岗位要聘用消防执业人员;2010年底前,80%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岗位必须是消防执业人员。要大力发展火灾调查技术鉴定及损失核定、消防设计咨询、消防设施检测及维修保养、电气安全检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远程监控等消防中介服务,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服务水平和公信力。

4.建立稳定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事业发展,加大对消防事业的经费投入。按照财政部、公安部颁布的《武警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制定的《武警湖北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鄂财预发[2005]101号)等文件的要求,切实将本级消防部队的消防业务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落实消防部队基本支出最低保障标准,且逐年有所增加。消防装备等专项经费要基本满足要求,并适时加以解决。

5. 建立重大火灾隐患预防整改机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消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并建立重大事故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工商、文体、消防等部门要建立联合审查机制,严防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从源头上预防火灾隐患滋生。2008年底前,各地要全面解决集生产、储存、住宿于一体的工厂、仓库、作坊等场所火灾隐患问题。要认真组织好每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举报认定、挂牌督办、升级降级、立案销案等工作机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督促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在隐患消除前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避免养患成灾。

6.建立金融、保险与消防安全互相制约的机制。各级金融机构要建立信贷业务与借贷对象消防安全条件挂钩的工作机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固定资产,未整改不得接受抵押。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增强灾后社会救助功能;对未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得准予行政许可。保险人应当根据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确定和调整保险费率或者解除保险合同,促使投保单位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提高自身防范火灾的能力。

(二)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

1.加快城镇消防规划修编步伐。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编制、修订和完善城乡消防规划并严格实施。对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城市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建设规划,不予批准。

2.加大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城市消防规划的功能分区,抓紧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老城区市政消火栓欠账、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2008年底前,城市老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2010年底前,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的问题要基本得到解决,全州8个重点镇市政消火栓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新建城区公共消防设施必须与其他市政设施同步建设。

3.继续加强消防站和特勤训练基地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大新城区、开发区消防站建设力度,改造、完善现有普通消防站功能。“十一五”期间,全州新增3个消防站;现有消防站要基本达到宜居、节能、环境友好的要求。2007年底前,80%的普通消防站设立抢险救援班,40%的抢险救援班建设达到国家标准,重点加强沪蓉西高速公路、宜万铁路沿线的巴东、建始、恩施、利川等消防中队特勤班建设,并配齐相应特勤器材装备。2008年底前,巴东、咸丰中队营区实现整体搬迁,其他消防大中队营房改扩建、危旧营房改造全部完成,消防站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到2009年,基层单位训练、生活、文化设施完全达标。2009年底前,在恩施市红庙开发区建成恩施市特勤消防中队,在恩施市土桥坝建成恩施市消防二中队,在利川市城区建成利川市消防二中队。2010年底前,恩施市特勤消防中队和全州所有普通消防站抢险救援班建设达到国家标准。要将恩施市特勤消防中队建设成具有电化教学、模拟仿真训练等功能的特勤训练基地,提高全州消防部队训练水平。

4.进一步加快消防装备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急需、实用、配套”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举高车、大功率水罐车、抢险救援车、后援保障车等特种消防车辆和个人防护装备建设。2006年底前,8个县市消防大队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一线消防官兵11种个人防护装备(消防头盔、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手套、消防安全腰带、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佩戴式防爆照明灯、消防员呼救器、方位灯头灯、消防轻型安全绳、消防腰斧)全部配齐。2007年底前,所有县市配齐大功率消防车和举高车。2008年底前,建始、巴东、来凤、咸丰、鹤峰、宣恩中队配备抢险救援专用车辆。2009年底前,消防支队配备后援保障车、运兵车和通讯指挥车。2010年底前,恩施、利川、建始、巴东等县市配备用于铁路、高速公路、隧道灾害事故的专用消防车辆。

5.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依托金盾工程和各级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成远程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实现远程教学、远程监控执勤中队出警和远程实施数据、图片传输及指挥命令下达等功能。推广应用消防远程教育、部队教育管理、重点单位信息、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为部队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2006年底前,各县市要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建设。全州消防部队要逐步实现数字化训练和数字化指挥功能。2010年底前,州消防支队建成移动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实现数据、图片实时传输功能。

6.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消防专项应急预案。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消防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

1.充分发挥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作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积极推动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超长隧道管理单位、发电厂、专用仓库和储油、储气基地等企事业单位组建专职消防队。“十一五”期间,全州拟建成5个专职消防队,即湖北省清江卷烟厂专职消防队,水布垭电力专职消防队,恩施市金叶烟草公司消防专职队,高速公路运营单位专职队,中石化储油基地专职消防队。未经省级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企事业单位不得擅自撤消专职消防队。对于一些在改制、转制中发展难以为继的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先接收、后转让等措施,保障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生存和发展。企事业专职消防队要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根据执勤任务需要,逐步配备消防车辆及随车器材。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对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管理与指导,提高其执勤战备水平和训练实战水平。

2.大力发展地方专职消防力量。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地方专职消防力量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现役消防警力缺额情况,招聘具备一定条件的地方专职消防队员和文职人员,从事执勤灭火和公安消防部队内部勤务工作。2008年底前,全州8个重点镇和经济发展较快的镇要全部建立合同制消防队,全州合同制消防队员达到64人,消防文职人员达到32人。2010年底前,全州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人员总数力争达到200人。新增消防站要以合同制消防队员作为主要执勤力量。

3.加强消防保安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消防安全素质教育纳入保安队伍职业培训内容,充分发挥保安人员在防灭火中的作用。要依托市场机制,推行消防保安服务,逐步实行社会化运作。全州所有重点单位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并适时组织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公开招募热心消防工作、有一定灭火技能的志愿消防人员,配备相应消防装备,开展经常性训练,形成平战结合、快速机动的志愿消防力量体系。各县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对20%的消防保安进行消防专业培训,到2008年底前,全州所有保安全部完成消防安全专业培训。2008年底前,除8个重点镇外,全州其它乡镇要普遍建立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保安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4.加强公安现役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公安现役消防部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骨干力量。全州各级人民政府要关心、支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按照公安部制定的正规化建设标准,不断改善消防部队营房设施和办公环境,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后勤保障体系,努力改善基层官兵的工作、生活条件,力争2008年底前全州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全部达标。公安消防部队要严格依据条令条例,加强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消防执法水平和灭火救援战斗力。

(四)加快消防工作的法制化、社会化进程

1.建立和完善消防法规体系。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自治州享有制定自治法规的权力和优势,提请州人大制定出台符合我州实际的消防法规。重点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执业资格管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等方面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为消防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2.继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县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教育、宣传等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知识。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消防管理作为党政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各级政府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能力。新闻媒体要把消防宣传作为一项公益性活动,免费为消防宣传提供阵地。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师范类院校素质教育和各类职业教育内容。全州所有消防站都要定期向社会开放,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企事业单位、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教育培训。要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推动消防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3.大力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认真贯彻公安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4]57号)和公安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05]10号),将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纳入任期目标,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措施,大力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强化农村消防管理,竭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力争到2010年全州80%的行政村有基本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提高农村的自防自救能力。要以社区居委员会为依托,小区为单元,建立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重点搞好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体系,全力构筑社区消防防护体系,到2010年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社区消防工作管理格局。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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