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二00三年九月十日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海南省收容遣送规定》(1997年7月14日发布)。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第16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3-09-10
施行日期:2003-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2003年9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二00三年九月十日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海南省收容遣送规定》(1997年7月14日发布)。
海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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