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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

发布部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博州政发(2008)22号

效力级别:单行条例和自治条例

公布日期:2008-04-02

施行日期:2008-04-0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学习型政府,努力提高行政能力

(一) 牢固树立学习意识,始终把学习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要以“学”字为先,带头学政治、学业务,向书本学、向群众学、向先进地州学,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科技、法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努力增强驾驭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本领,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贯穿”、“结合”、“转化”上下功夫,把理论学习的收获转化为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要以解放思想为动力,着力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突破一切阻碍发展的“条条框框”,在“富民强州”的问题上创新招、出高招、用实招。

(二) 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跨越意识,努力开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和维护上级党委、政府和州党委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反对民族分裂、反对非法宗教活动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跨越意识,把跨越式发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克服小进则满和固步自封的思想,纵向比较树信心,横向比较找差距,抓住一切难得的发展机遇,以力争上游的雄心和赶超标兵的魄力,确保在完成任务质量上超标准,在完成任务数量上超指标,开创博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

二、切实转变作风,努力建设效能型政府

(三) 加强作风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保持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既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又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的长期性、艰巨性,防止和克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心态和做法,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干事。要及时分解每年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使政府的各项工作和决策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四)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维护班子团结。州人民政府全体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权力与监督的关系。要坚持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决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干事创业的合力。

(五)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决策水平。要坚持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吃透州情民情。要带着问题走出去,学习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夯实基础,使政府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凡涉及自治州经济社会全局的重大政策性问题,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请州党委决策;凡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由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在调研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要逐步建立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促进决策水平的提高。

(六) 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要求,切实做到工作规范,纪律严明,运转高效。要加快推行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问责制,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对收到的公文要限时办理,保证特急件随时办理;急件从收文之日起3日(含公休日)内办结;一般件在7日(含公休日)内办结;问题复杂需要协调的文件在20日(含公休日)内办结,不得无故积压文件。对政府决策及领导重要批示件要随收随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误时、不误事,领导重要批示件必须在10内督办完结。

(七) 严格控制各类检查,不断改进文风、会风。改革检查方式,减少明查、汇报式检查,尽可能组织综合检查、随机调查、抽查和暗访,确保检查实效。按照“精减、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文电,控制文件规格,能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不以州政府名义印发。能不发文的,坚决不发。要减少文件数量,凡能通过电话、传真、政府专网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凡已及时公开发布的文件,各县市、口岸、各部门不得层层转发。要压缩文件篇幅,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不超过4000字,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不超过3000字。积极推行公文处理电子化,提高公文处理效率。要提高文件质量,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提倡数会并开,尽量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压缩会议时间,精减会议人员,降低会议成本。州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全州性会议、各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天;一般会议不安排两个以上政府领导讲话,大会连续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政府全体会议安排发言一般不超过5人,部门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政府常务会议、各类专题会议等安排的汇报,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努力减少各类礼仪性、应酬性活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州政府领导下基层调研,一般只安排涉及工作部门的领导陪同,陪同部门最多不超过4个,随行工作人员不超过2人,陪同的县市、口岸领导不超过2人。除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重要活动外,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不参加剪彩、典礼等各类庆典性、事务性活动。

(八) 健全政府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按照科学、规范、全面和可操作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重点部门、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的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绩效评估制度化、法制化及绩效考核结果公开化。切实加强行政效能监察,逐步推动绩效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九) 倡导“言必行、行必果”的责任意识,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凡是向群众承诺的事情,就要做到承诺一件,兑现一件,言行一致,履约践诺,以政风促民风,提高政府公信力。要逐步建立诚信教育制度,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弘扬信用文化,培育信用理念,增强公民诚信意识,打造诚信社会,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十) 坚持心系群众,关注民生。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要把政府工作的重点更多地放在增加收入、扩大就业、改善人居环境等民生问题上,努力解决好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抗震安居、防病改水、扶贫开发、供气供热等问题,每年都要着力办好一批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十一) 推进职能转变,扩大服务领域。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更加均衡的公共服务产品,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促进社会中介组织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发挥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中的作用。

(十二)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畅通民意渠道。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公开程序和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积极推进以服务公众为核心的电子政务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为基层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努力减少不和谐因素。

四、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

(十三)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要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的要求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十四) 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政府法制部门要对政府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严格审核把关。监察部门要不断拓宽行政监察渠道,推动监察方式的转变。要认真执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支持州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进一步提高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工作,主动听取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十五)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案件评查制、错案追究制,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和审批后续监督失责行为的追究,增强政府的执行力。

五、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建设廉洁型政府

(十六)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廉政监督机制,深入开展廉政监察,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规范财政资金支付、土地征用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转让等公共资源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认真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逐步推行审计公示和审计结果公告制。进一步落实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和纠风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树立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

(十七) 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加强纪律约束。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的模范。要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抵制腐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要严格落实述职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八) 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严格执行配备和使用公车的规定,不参加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规范津贴、补贴发放。遵循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不得宴请和超标准接待。

(十九)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严格执行各项政务纪律和廉政规定,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服务观念,努力建立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继续改善公务员的工作条件和行政环境,保障公务员依法行使职权。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自治州人民政府全体成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蓬勃朝气、开拓创新的昂扬锐气和清正廉洁的浩然正气,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为建设更加开放、富裕、和谐、秀美的博尔塔拉而努力奋斗。

二??八年四月二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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