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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南平”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6-25

施行日期:2004-06-2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平安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条件,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建设“平安南平”,把闽北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最好的地区之一,努力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建设用高新科技武装的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生态经济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坚持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福建”的工作意见》,结合南平实际,决定从今年起至2008年,在全市集中开展建设“平安南平”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全市10县(市、区)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90%以上乡镇(街道)达到“平安乡镇(街道)”标准,力争实现“五个提高”、“五个下降”、“五个遏制”、“五个防止”目标,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定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五个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能力明显提高,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窃密和破坏活动的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打击违法犯罪效能明显提高,刑事犯罪案件特别是八大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破案率,治安案件查处率以及逮捕、起诉、判决准确率和案件审限内结案率位居全省前列;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位居全省前列;经济社会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水平明显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位居全省前列;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共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明显提高,社会治安满意率保持全省前列。

2、五个下降。刑事案件特别是八大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万人发案数逐步下降;经济犯罪案件数及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逐步下降;因矛盾纠纷引发的聚众围堵党政机关、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等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逐步下降;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等异常访的数量逐步下降;火灾、交通和危险品引发的重大事故数量以及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逐步下降。

3、五个遏制。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的恶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非法宗教组织和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六合彩”、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走私贩私、制假售假、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4、五个防止。防止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恶性案件及治安事故;防止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暴力恐怖犯罪和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防止发生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防止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聚集闹事、电视插播、进京滋事事件;防止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执法队伍违法犯罪重大案件。

二、方法步骤

5、宣传发动,统一部署。建设“平安南平”、维护社会稳定,是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应有之义,是我市政法综治工作的延伸、深化、创新和发展,是广大群众受惠得益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发动,研究部署整体规划,制定出台实施方案。今年6月,建设“平安南平”活动全面启动。下半年,着重于抓基层打基础,为实现“平安南平”开好局、起好步。

6、突出重点,全面展开。建设“平安南平”以县(市、区)为主体,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建设活动。各地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突出重点,着重培育一些条件相对成熟的乡镇(街道)作为首批创建平安的单位。通过抓乡镇带村居,抓街道带社区,抓系统带单位,城乡互动,整体推进,积“小安”为“大安”。至2006年底,全市80%的县(市、区)要通过考评,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考评主要采取量化评分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法,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创建实效。对平安县(市、区)的命名,由县(市、区)申报,市综治委审核,省上验收命名;对平安乡镇(街道)的命名,由乡镇(街道)申报,县(市、区)审核,市里验收命名,做到创建一个,平安一个,命名一个。市、县两级机关单位的创建活动,分别由所在地的综治委、创建办组织指导、考评、验收。

7、聚焦难点,深化推动。2007年1月至2007年底,积极推广应用创建活动中各个阶段、区域、部门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创建工作现场会,聚焦难点,集中力量,推动其余2个县(市、区)达标,全面实现建设“平安南平”的目标。

8、总结提高,巩固发展。2008年,全面总结建设“平安南平”的典型经验,建立健全长效运行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建设“平安南平”成果。结合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对已经达到创建平安标准的县(市、区)、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进行复核验收,实行动态管理,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措施任务

9、建立社会保障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持久的稳定观,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矛盾问题的发生。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加快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系统,扩大群众就业机会,增强困难群体的保障基础,稳定社会情绪。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执法,保障公民人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妥善解决社会矛盾。在全市各县(市、区)全面深化推广“政和经验”,借鉴邵武信访广场和农村“党政110”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善调处机制,形成党政挂帅、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各种手段,重点解决涉及移民安置、村务公开、干群矛盾、山林权属、拆迁安置、征地补偿、涉法信访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力争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居),疑难矛盾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矛盾纠纷不出县(市、区),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得到缓解和有效控制。建立每月排查调处例会制度,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零报告。建立领导包案督办、滚动管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确定一位领导包案挂点,跟踪督查,滚动管理。建立完善处置预案制度,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当地党政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规模较大且对抗性强的,党政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教育、法律等手段,慎用警力,理顺群众情绪,由责任单位及时将群众带离现场,解决群众合理要求,控制事态发展。要依法打击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防止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者扩大事态。

10、建立“严打”长效机制,确保治安稳定。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稳、准、狠”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重大案件每月通报和治安形势季度评估制度,认真研究刑事犯罪的发案特点和规律,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打击行动。完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工作措施,推行多元化的侦查破案新模式,充分发挥高科技手段的作用和威力,提高破案打击效能和攻坚克难能力,力争做到“命案必破”、“枪案必破”、“爆案必破”。要把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作为巩固“严打”成果的重要措施,适时排查确定治安混乱的地区、单位和部位并进行集中整治。继续实行政法单位领导挂点督导、限期整改制度,切实解决突出的区域性治安问题,做到整治一批,见效一批,巩固一批。坚决打击“六合彩”非法活动的庄家、赌头和重大“六合彩”案件的在逃人员,坚决摧毁“六合彩”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的社会基础,努力做到不蔓延、不反复、不回潮。

11、建立情报预警机制,确保政治稳定。牢固树立政治稳定观念,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建立健全灵敏高效的预警机制,及时掌握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控制,防止非法“组党结社”和利用社会热点问题制造事端。对敌对势力的渗透、窃密和破坏活动,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打击有力。要深化与“法轮功”、“呼喊派”等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的斗争,坚持深挖打击、防范监控、宣传揭批、教育转化,确保不出现聚众闹事和大型非法聚会等事件。加强互联网信息的监控和网上情报侦察工作,及时查堵清除网上传播的各种有害信息,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防暴反恐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实战演练,严密防范暴力恐怖活动。

12、建立治安防控机制,确保群众安全。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实际出发,构筑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单位内部的防范为基础,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点线面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推广浦城夜间治安专职巡逻队的运作方式,有效整合巡警、交警、治安警的警力资源,强化对城区主干街道、小巷里弄的巡逻防控。发展保安有偿服务,建立社会保安队伍,强化单位、商业网点、服务场所的联防守护。深化社区“ 11211 ”(即每个社区建有综治工作小组,设立警务室,健全治保、调解两会,成立治安巡逻队,建立暂住人口管理站)工程建设,结合开展“安全满意社区”活动,加强住宅、楼院区域的群防群治。深入开展绿色安全长廊创建活动,重点抓好铁路、国道、省道沿线集镇治安工作,加大对治安面貌薄弱村镇的治安整治力度。加强对出租房、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管理,防止形成治安热点。

13、建立维护公平竞争机制,确保经济安全。创造安定稳定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注重保护企业及业主的合法权益。完善行政执法部门和跨区域的协作机制,努力提高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和实效。集中力量查办涉案金额大、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经济犯罪案件,重点打击走私、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偷税骗税、侵犯知识产权、洗钱、侵吞国有资产、职务侵占等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统一的法治原则,依法审理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涉诉的行政案件,保护民营、外资等各类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及国有企业、“三农”、金融以及涉外经济纠纷等各类案件。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积极做好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各项法律服务,推进法律服务机构的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努力为经济建设创造公正平等的司法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14、建立事故防范突发性事件处置机制,确保公共安全。认真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要确立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道路交通管理、消防安全监督、危险品监管,预防和减少发生群死群伤事故。针对自然灾害、道路交通、火灾事故、金融风险、物价波动等可能引发的社会动荡和突发事件,制定完善处置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各个岗位责任,严防发生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突发性事件和案件。对已发生的有一定影响力的事件和案件,要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把影响和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四、工作责任

15、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级党政一把手是建设“平安南平”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责任,亲自抓、直接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具体抓。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的稳定局势,制订工作措施,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要把建设“平安南平”的各项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领导述职机制和考核监督机制。对工作积极、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地方、单位及其领导进行表彰奖励;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灾害事故以及恶性刑事案件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达到综治一票否决权制规定条款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16、政法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力军作用。政法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在建设“平安南平”中要全力以赴,发挥主力军作用。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社会治安动态管理,提高破案打击效能和攻坚克难能力;检察机关要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审判机关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惩处犯罪,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区划管理,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工作;国家安全机关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加强对隐蔽敌情和国家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谍意识,有效防范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推进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武警要加强重点目标、重大活动、重要时期的武装警戒和反恐处突工作。

17、部门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各司其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办好自家事,尽好自家责。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各级党政领导抓平安建设的实绩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编办要着力解决县、乡两级综治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在平安建设中领导干部严重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行为;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开辟建设“平安南平”宣传专栏,把握正确导向,为平安建设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财政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的需要,搞好经费预算和保障;工商、税务、海关、通信、烟草、药监、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及时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金融、证券、保险机构要强化内部安全防范管理,严防发生盗抢、诈骗和其他治安问题;卫生、防疫部门要突出抓好传染病疫情和重特大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教育、文化出版等部门要加强校园的安全监管,协助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进行整治,加大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针对自身工作特点,充分发挥教育、引导、调解的作用,积极维护职工、妇女、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将治安、消防等防范设施的建设列入城乡整体规划,督促抓好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劳动仲裁等工作;安监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检查和事故查处工作;交通、铁路、民航、海事等部门要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船只的安全监督检查和运输管理,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军分区要加强军地协作,充分发挥预备役、民兵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人大、政协要关心支持平安建设工作,通过视察、检查、调研、督导,提出加强建设“平安南平”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其他各部门都要以建设平安南平、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南平”活动,推动本地区、本系统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建设“平安南平”的实施办法,报市综治委备案。

18、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奠定平安基石。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体,是建设“平安南平”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要采取各种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平安南平”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宣传创建活动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创的浓厚氛围,使平安建设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要依靠群众,团结群众,发动群众,大力挖掘和整合社会人力资源,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自防自治活动,奠定“平安南平”的基石,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要弘扬社会正气,健全完善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大力褒奖见义勇为先进人物。

五、组织保障

19、完善工作机制。建设“平安南平”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关系到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居安思危、居安防危、居安治危,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稳定意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建设“平安南平”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党政领导的任期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定期听取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汇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宏观部署和指导,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平安南平”建设工作。

20、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机构是建设“平安南平”工作顺利开展的组织保证。市、县(市、区)要成立平安建设办公室,与政法委、综治办合署办公。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由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兼任,抽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有关部门的精干人员组成;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依托在综治办,主任由综治副兼任,有效整合司法所、民政办、法律服务所的力量开展工作。平安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创建工作的情况掌握、信息报送、协调指导、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21、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村居党支部、村委会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坚决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化“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工作机制,加强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继续整合和规范村居“两会”、护村队等群防群治组织,确保建设“平安南平”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建立健全基层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要求,加强上级领导机关与基层单位对口挂钩联系,做到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向基层倾斜。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重点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坚强队伍。

22、确保经费到位。各级政府要把平安建设的经费列入年度的财政预算并专项解决,确保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平安建设的办公、宣传、表彰和奖励等。随着地方财政的增长,逐步增加防控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强警建设的经费投入。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适当向社会、单位、个人筹措群防群治所需经费,做到公开透明、专项使用、定期审计,接受群众监督。

中共南平市委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04年6月25日

中共南平市委 南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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