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开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汴政[2005]6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9-29

施行日期:2005-09-2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顺利完成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任务,根据当前扶贫开发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奋斗目标

(一)扶贫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贫困人口为基本对象,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为重点,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推动区域经济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为手段,围绕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确保如期完成《纲要》和《规划》中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二)扶贫开发总的奋斗目标是:尽快解决农民人均纯收入637元以下的10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温饱成果,解决人均纯收入在637-882元之间的贫困人口脱贫问题,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落后状态,为达到小康水平创造条件。

二、扶贫开发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

(一)坚持开发式扶贫。在国家和社会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下,动员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合理开发利用当地资源,形成自我积累和发展的能力,主要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增加收入,解决温饱,摆脱贫困。

(二)坚持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同时推进。我市尚有40万贫困人口和10万特困人口,必须一手抓脱贫,一手抓巩固温饱,防止返贫。各县要制定年度脱贫目标计划,层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最终完成脱贫目标。

(三)坚持让贫困人口直接受益。扶贫开发要有针对性,要在“直接”上下功夫,重点安排能让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小型项目,使他们实实在在的得到利益。要坚持以富民为主,坚持富民优先,每一个扶贫项目,每一笔扶贫资金,都要尽可能直接用于解决贫困户温饱、增加收入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

三、扶贫开发资金扶持范围和重点

扶持范围。集中扶持整村推进村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的项目;扶持列入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库的贫困乡村中小学D级危房建设项目;已经完成“整村推进”目标任务的村,暂不安排项目;虽未完成“整村推进”任务,但用以工代赈、交通及其他涉农资金安排了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不安排贫困村以外的项目,不安排续建项目,不留资金缺口项目。

扶持重点:扶贫开发重点县、乡、村及贫困人口是扶贫开发资金扶持的主要对象,实施整村推进村的目标建设项目和贫困乡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项目是扶贫资金扶持的重点项目。

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

(一)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计划。一是注重实效,从解决群众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实施“五通、两建、两改、一增”(通水、通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建学校、建卫生室;改厕所、改圈舍、推广沼气;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目标。二是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特别要对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三是整合资金,按照豫政[2003]28号文要求和集中使用、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

(二)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扩大培训规模;建立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信息管理网络;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输出工作;通过培训提高贫困农民的综合素质和致富本领。同时抓好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强培训与促进转移相结合,输出地区与输入地区结合。达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个,致富一家,带动一片的目标。

(三)扶持扶贫龙头企业。根据资源优势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提高产业层次,扩大产业规模,形成产业优势,增强带动能力。重点抓好扶贫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的衔接,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的对接,积极帮助扶贫龙头企业解决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四)加强科技扶贫工作。一是依靠科技促进种养业和特色农业发展,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二是创新机制,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科技资源和成果,为贫困地区和科研单位的对接创造平台;三是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和推广,组织好配套服务;四是逐年增加投入,扩大覆盖面,力争到2007年,使全市20个重点乡和大部分整村推进村都能安排一个科技扶贫项目。

(五)扶贫信贷资金到户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积极研究探索将中央财政贴息资金下放到县,由各县公开公正选择贴息银行的信贷扶贫工作。采取建立担保金的办法,开展扶贫信贷资金到户试点工作,要加强调研,积极争取试点。争取到试点的县,要努力做好这项工作。

(六)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

第一,加强资金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扶贫规划统筹安排使用扶贫资金。一是财政扶贫资金要建立专账,设立专户,专人负责,封闭运行,保证专款专用。二是全面实行县级报账制,规范管理制度,坚持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按报账制的规定程序拨付资金。三是各级财政在收到上一级财政下达的扶贫资金后,应尽快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分批下达资金,首批下达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比例不得低于80%。三是认真执行《开封市扶贫项目工程政府采购办法》,制定政府采购计划,编制项目工程预算,报财政、扶贫部门审核、审批。四是加强扶贫资金检查和监督,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和稽查工作,严禁挥霍、滞留、克扣、挪用财政扶贫资金。五是实施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系统,按照系统操作程序,收集、监测和评估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

第二,加强项目管理。建章立制,形成一套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一是严格执行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审查立项到组织实施、检查监督、竣工验收和工程管护等一套严格的、系统的项目管理制度和程序。二是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1)建立公示制度,利用墙报、版面、简报和永久性标志等有效形式,将年度集中扶持的重点名单、项目名称、资金数量、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和竣工时间等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2)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度,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按项目工程招投标程序进行。(3)建立质量监理制度,聘请有资质证的监理单位对工程的每一道程序全程监督、记录、审验、整改。(4)坚持验收考评制度,按照年度验收意见逐项目验收,并对年度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考评,尤其对扶贫开发重点县要加大考评力度。三是做好内业管理和软件管理。做好扶贫开发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和归档工作。完善财政扶贫开发项目的“标志”管理,教学楼要镶入永久性“扶贫开发项目”标志牌,桥、井等工程要刻入永久性“扶贫开发”标志,路和区域较大的农业项目设立标志牌。四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统计、宣传和总结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统计资料,每月5日前报工程进度和资金动态。要总结好、宣传好各方面的好典型、好做法、好作风,以广播、电视、简报、版面等形式反映出来,增加扶贫开发工作活力。

(七)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实行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特别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把扶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关心扶贫机构的工作,保证人员、经费适应新阶段扶贫工作的需要。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重点乡应有专抓扶贫工作的领导,并配备得力工作人员。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开封市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