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浙江省杭州市发改委关于同意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部分设施改建和整治工程立项的复函

发布部门:发改委

发文字号:杭发改社会〔2007〕698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8-10

施行日期:2007-08-1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杭州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要求下达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改建和整修计划的函”(杭民发[2007]124号,中心项目编码:B-C90200702112)悉。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工作,经研究,同意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对部分设施进行改建和整治,总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其中配电房改建100平方米,收养人员宿舍维修1600平方米,环境绿化及整治范围2500平方米,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安排解决。

该项目列入杭州市二??七年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代码:070311460476.

接文后,请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OO七年八月十日

浙江省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