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五娄”架线工程收入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请示)收悉。根据现行营业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鉴于承建安装架线工程的施工队、指挥部等在施工所在地不核算完整的工程收入,难以准确计算交纳营业税等实际情况,经省局研究决定,五强溪至娄底50万伏输变电线路架线工程应纳建筑业营业税,由湖南省送变电建设公司集中在长沙市缴纳。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湘地税函(1995)12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5-06-14
施行日期:1995-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益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五娄”架线工程收入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请示)收悉。根据现行营业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鉴于承建安装架线工程的施工队、指挥部等在施工所在地不核算完整的工程收入,难以准确计算交纳营业税等实际情况,经省局研究决定,五强溪至娄底50万伏输变电线路架线工程应纳建筑业营业税,由湖南省送变电建设公司集中在长沙市缴纳。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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