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龙地税发[1996]2号文《关于我区乡镇电管站收取合理劳动报酬征收营业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乡镇电管站以收取乡镇电工合理劳动报酬为由所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成地税函发(1996)1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6-01-25
施行日期:1996-0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你局龙地税发[1996]2号文《关于我区乡镇电管站收取合理劳动报酬征收营业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乡镇电管站以收取乡镇电工合理劳动报酬为由所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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