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渝地税发(1999)18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9-05-20
施行日期:1999-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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