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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昆明中友科技产业(集团)硅藻土科技有限公司宾川基地增值税纳税地点的批复

发布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云国税函(2002)59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10-10

施行日期:2002-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友科技产业(集团)硅藻土科技有限公司宾川基地增值税在昆明缴纳的请示》(昆国税发[2002]307号)收悉。经研究,不同意昆明中友科技产业(集团)硅藻土科技有限公司宾川基地的应缴增值税在昆明集中缴纳,该基地应缴增值税应按规定向其所在地大理州宾川县国家税务局申报缴纳。

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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