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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8-01-01

施行日期:1998-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一、非小区式多层住宅,收费标准0.15-0.25/平方米月。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主要包括:

(一)清洁卫生:进户门外公共地段每天清扫一次;下水道、窨井半年疏理一次,化粪池一至二年疏理一次,并保持常年通畅;当天垃圾当天收集清运至垃圾场倾倒。

(二)安全保卫:白天物业公司安排有人员负责守楼护院。

(三)公共设备、设施及房屋公共部位由物管公司负责日常养护维修,保持完好。

二、非小区式高层住宅楼,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达到住宅小区一至三级标准的,分别按一、二、三级核定收费标准。

三、高级高层住宅、别墅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实和优质优价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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