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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道106线德阳段七里坝收费站调整的批复

发布部门:四川省交通厅

发文字号:川交发(2006)4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0-11

施行日期:2006-10-1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德阳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调整省道106线德阳段罗中路七里坝收费站站址的请示》(德交[2006]1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省道106线德阳支线XF03七里坝收费站K44,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0]127号文批准设置。由于该站简陋,不符合设站标准和要求,加之距城区太近,为加快中江经济发展,推动城乡经济发展,在该路段整治后,同意将原收费站向罗江方向调整至K37+500M处,站名为柏木收费站(4车道)。

二、调整后的收费站应按《四川省收费公路站(点)及配套设施建设规划(试行)》和《四川省地方公路开放式收费管理系统暂行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切实提高窗口形象和收费管理水平。

三、其收费人员、收费管理和收费标准等仍按川交公路[2004]186号和川交发[2006]114号文执行。

此复。

2006年10月11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交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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