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撤消昌吉工业园等12个开发区(园区)。名单如下:
一、昌吉工业园
二、吐鲁番市火焰山农业开发区
三、鄯善县广汇工业园区
四、鄯善县石材工业园
五、米泉市城东工业区
六、米泉市城西工业区
七、乌鲁木齐市东山区金河工业园
八、乌鲁木齐市华联高科技农业示范园
九、乌鲁木齐天牧现代农业园
十、轮台县拉依苏工业园
十一、轮台县红桥工业园
十二、托里县非公有制经济开发园区特此通知。
二00四年四月二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