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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15~39岁人群脊髓灰质炎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部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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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单行条例和自治条例

公布日期:2011-09-16

施行日期:2011-09-16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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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脊髓灰质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市各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15~39岁人群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

(一)目标 消除脊灰疫苗“免疫空白”人群的积累,迅速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彻底阻断脊灰野病毒的传播,巩固消灭脊灰工作成果。

(二)指标 两轮脊灰疫苗报告服苗率、现场快速评估服苗率≥95%。

二、强化免疫活动范围、对象、时间

(一)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轮免费脊灰强化免疫(以下简称强化免疫)工作。

(二)对象 在15岁以下儿童实施方案(不包括15岁)儿童应急强化免疫的基础上,将年龄组扩大到40岁以下人群,即所有于1971年9月至1996年8月期间出生的人群,无论既往有无脊灰疫苗的免疫接种史,无论其户籍所在地或出生地在何处,凡无脊灰疫苗接种禁忌症者,一律在现居住地接种两次脊灰疫苗。驻库武警、塔指、拾花工15岁以上全员服苗。

(三)时间

第一轮:集中接种时间2011年9月22?26日,9月27-28日查漏补种。

自9月22日起启动库尔勒机场、铁路客运站、长途汽车站及公路交通要道检查站接种点工作,对15-39岁的目标人群中的外出人员接种脊灰疫苗。

第二轮:集中接种时间2011年11月12日?16日,11月17-11月18日查漏补种,于15岁以下人群第三轮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同步进行。针对外出返乡人员提供的疫苗接种服务持续至11月底。

第一轮接种期间,发现15岁以下儿童未服苗者,一律给予补服(禁忌症除外)。

三、组织领导

成立库尔勒市15~39岁人群脊髓灰质炎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艾尔肯?哈米尔丁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局局长任思强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宣传、卫生、建设、公安、财政、教育、食品药品、民政、交通、民宗、文体广电、人口与计划生育、旅游、工商及各乡镇(场),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妇联、残联、共青团等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任思强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府领导。鉴于本次疫情的流行特征,巴州地区决定将本次应急强化免疫活动扩大到40岁以下人群,其目的就是在易感人群中迅速形成免疫屏障,阻断脊灰野病毒的传播。该年龄组人群的应急强化免疫活动,涉及的人群行业广、难度大,各乡、镇、场,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从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群众健康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高度重视本次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确保人力、经费、物资、车辆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和社会组织动员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要进一步明确脊髓灰质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各部门、行业特点,密切协作,做到无缝衔接、责任到位。

卫生部门:负责我市强化免疫活动方案的起草,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的参谋。在政府的领导下,组织专业人员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现场技术指导、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监督评价、强化免疫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电信等宣传媒体,积极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公益宣传,扩大应急免疫信息的覆盖面,做好风险沟通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强化免疫活动的动员和组织管理,以及摸底登记、宣传、发放通知和校内教职工及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现场接种点的设立、疫苗接种实施和资料整理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我市强化免疫活动相关工作所需经费,并监督经费的落实和使用,保障各类活动的顺利进行。

药监部门:负责对疫苗运输、储存监管、疫苗安全性监测及分析评价,确保疫苗质量。

民政部门:协调并提供驻库部队人员数量,督促各部队军医做好部队的服苗工作,并及时上报服苗信息。

公安部门:提供必要的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信息,协助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流动人口的摸底登记工作;在强化免疫实施过程中,负责维持接种场所(包括设置在公园、绿地、广场、街道等公共场所的临时接种点)的秩序,并协助卫生部门查验目标人群身份证明。会同交通管理部门、卫生部门,在交通要道和检查站等处设置关卡,对未服苗的目标人群开展接种工作。

交通部门:要协助卫生部门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和机场设立接种点,为强化免疫的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并与公安部门共同协助卫生部门在交通要道和关卡设置检查站,对目标人群乘客开展接种工作。

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支持强化免疫活动,参与宣传动员和摸底登记工作。尤其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目标人群中育龄妇女的摸底登记和接种实施工作。

旅游主管部门: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宾馆、旅店等场所中的流动人员的强化免疫工作。

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商场店铺等各类商铺中目标人群的强化免疫的组织实施。

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中外来人员中强化免疫目标人群的摸底登记、宣传动员和通知发放工作,并组织好相应的接种实施工作。同时,协调做好小区内的张贴宣传工作(各物业公司不得撕毁张贴宣传海报)

民族宗教主管部门:要组织爱国宗教人士大力宣传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

各级妇联、残联和共青团组织,要结合各自特点,发挥各自的网络优势,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宣传教育、组织发动、摸底调查等工作。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组织和动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扎实做好强化免疫的宣传动员、摸底调查、通知发放、接种现场组织等工作,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健康教育工作。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用工单位及商户等要按照要求,做好单位内部职工、职员、用工人员的摸底登记、统计报告和通知发放工作,并组织好上述人员前往指定接种点口服脊灰疫苗。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乡镇(街办)、村(居委会、社区)、企事业单位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抽调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本次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抽调足够的医务人员直接参与服苗工作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处置工作。做到每个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农贸集市、车站、机场等场所都设一个以上的强化免疫流动服苗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疫苗的贮存、运输、分发以及活动相关业务表格的印制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现场督导及评估等准备工作。

四、技术措施及要求

(一)认真做好目标人群的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工作。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以行政区划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采取走村入户的方法,切实做好目标人群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不留任何死角。每轮接种后要与调查摸底数据进行核对比较,漏种者必须及时补种,确保本次应急强化免疫活动的工作质量,达到目标规定的接种率水平。

(二)精心做好接种点的设置和接种人员的准备工作。本次疫情应急强化免疫重点目标人群为:流动人口聚集地、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客运站、火车站、中远郊乡场的所有目标人群。本次疫情应急强化免疫重点地区: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塔什店镇片区、普惠片区、城乡结合部、市区各大市场、车站、314 国道两旁、海宝农产品批发市场至旧货市场公路两旁流动人口聚集地。公安部门与交通部门相互配合,要在库尔楚、西尼尔、塔什店重点地段24小时设置卡点,卫生部门参与服苗,对进出库尔勒方向的目标人群进行布控。塔指由建设街道办事处负责统一组织,合理安排,及时上报接种数据工作。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要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统筹安排,精心部署,特别要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地及远郊乡场等区域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结合辖区实际,设置足够的接种点并配备充足的接种人员,确保每一名应接种人群都能得到及时接种。固定接种点原则上设在常规免疫接种点,每个固定接种点要设有明显的标记和放置宣传资料(包括服苗方法、对象、时间及其服苗后的观察时间),配备足够冷藏设备、疫苗、凉开水、服苗用具等。为了及时完成本次应急强化免疫的工作任务,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厂矿企业、各级学校、新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施工工地以及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和交通要道等地段要设立临时固定接种点,并采取固定、巡回及入户接种的方式,提高目标人群接种覆盖率;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要采取固定和巡回接种的方式实施接种;偏远农村和山区可采取入户接种的方式实施接种。

1、临时接种点设置要求:①接种点应设在相关单位的医务室或办公室,分开设置候种、预诊、接种、观察区域,并有明显标志;②接种点要宽敞、明亮、卫生、整洁;③接种点内要准备好工作台以及接待受种人员用的座凳等物品;④接种现场要有保证疫苗温度要求的冰箱或冷藏包等设备。

2、接种点人员的配备:每个接种工作人员,都应佩戴库尔勒市强化免疫活动工作人员胸牌。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其人员安排和任务分别为:①现场组织员:一般由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安排。负责受种人员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②现场记录员:由基层医疗人员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受种者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庆大霉素过敏史等,育龄妇女还需询问是否怀孕;告知受种者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参见附录);安排受种人在《知情告知同意书》上签字;测量可疑发热人员体温;核实受种人员身份等;③现场接种员:由乡镇、社区持有预防接种上岗证的工作人员承担。接种前需再次核对受种者姓名、禁忌症等情况,然后给予服苗。

(三)周密做好接种前的组织和接种实施工作。要认真做好应服苗目标人群的组织发动工作,具体工作要求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工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各乡镇、社区居民(含流动人员)由街道(社区)、乡(镇)、村(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应急强化免疫活动遵循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由上述组织单位及时下发知情同意书,在实施接种时由受种者签字,具体接种工作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摸底工作负全责,各基层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抓好流动人口聚居地、矿区、建筑工地、边远地区和免疫规划薄弱等重点地区的应急强化免疫工作,加大对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的力量投入,保证服苗工作的落实。流动人口聚集点必须挨家挨户查漏补种;流动人口进出点设立固定接种点,尤其是铁路、交通客运站,要在出入口设立固定接种点,做好出入站目标人群的接种工作。在社区和农村开展接种的工作人员,应选择适宜时间入户,如早上或晚上,以确保发现更多的适龄人群,提高工作效率。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抽调足够的医务人员参加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做到每个行政村(居委会)、农贸集市、车站、机场等场所都设一个强化免疫活动服苗组,每组至少有2人(其中至少有一名基层政府工作人员)。

(四)加强技术培训,确保工作质量。为保证本次强化免疫质量,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所有参与服苗活动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任务、程序、规范及责任区域;强化免疫服苗技术要求、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所有参加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真正做到 “带冰接种,送服到口,看服到肚,吐了再补”的原则,确保服苗接种质量。在实施接种过程中,要严格把握禁忌症,对拒绝接种者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并登记在册。

(五)加强沟通宣传,动员社会参与。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针对性和操纵性强的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短信、标语、告示、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广度与深度,提高全社会参与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宣传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作用,组织并利用学校教师、学生参与强化免疫宣传工作,传递强化免疫信息,通过教师、学生向当地群众宣传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意义、时间和对象。

(六)及时做好督导、评估和查漏补种工作。为确保工作实施质量,市人民政府将派出督导组在全市范围内不定期、不定点进行巡回督导。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制定详细的本级督导方案,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督导工作。督导工作要覆盖强化免疫活动的全过程,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在强化免疫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统一的方案进行接种率评估,抽样必须遵循随机化原则进行,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其快速评估结果以小结或信息的形式报市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局)。(电话:2168389,邮箱:keldbb@163.com)。

五、考核评估与督导

(一)评估指标。报告服苗率、现场快速评估服苗率≥95%。

(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1)各级政府及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参与情况;(2)经费落实与后勤保障情况;(3)具体实施计划的制订及督导安排情况;(4)宣传发动与人员(服苗及督导)培训情况;(5)疫苗供应情况、接种点设置情况;(6)人群知晓率情况;(7)基本情况调查:服苗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冷链设备的运转情况;(8)现场组织实施情况;(9)现场接种实施时,工作人员对受种人群告知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及签名要求;(10)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的针对措施;(11)接种率快速评估;(12)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报告情况。

(三)评估方法。采取现场调查、查验记录和接种率快速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估。每轮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区域的重点人群,即城乡结合部、厂矿企业单位、集贸市场、客运站、火车站、各企事业单位家属院、新建居民小区、边远贫困农牧区。

接种率快速评估的方法要求如下:在全市辖区抽查180名目标人群,抽查2个重点或工作薄弱乡镇(街办)、1个流动人口聚集的农贸市场或车站等3个调查单位,各调查30名目标人群;另从企事业单位、中学(专科技校)、商业服务群体等3个调查单位各随机抽查30名目标人群。(强化免疫集中接种期间不在本地的适龄人群也要调查,注明来源,但不计入30名适龄人群之内)。

结果的判定以适龄人群回忆、出具《脊灰疫苗接种查验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服苗人群,要立即补服。

(四)快评结果判定与处置。每个调查单位的强化免疫对象中只要发现1名未种者,即对未接种者在强化免疫期间现住址所在地,以乡镇为单位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如有2名以上应种对象未接种,应以乡镇为单位逐门入户重新开展摸底调查、查漏补种工作。如有2个调查单位需查漏补种,除全市进行查漏补种外,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快速评估时间要求:第一轮为2011年9月29?9月30日;第二轮为2011年11月19?20日。

六、资料汇总与报告

本次应急强化免疫所用的附件及表格电子版模板,由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提供(联系电话:2052769)。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每轮强化免疫工作结束后5 日内,将强化免疫活动情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市卫生局。总结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动员、督导检查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强化免疫数据资料、接种率快速评估资料以及接种情况小结,在每轮强化免疫结束后10 日内上报市卫生局和自治州疾病控制中心计划免疫科。

在本次强化免疫活动期间,请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于每日16:30前将当日接种情况上报市疾控中心防疫科(电话:2052769),市疾控中心于每日17:30前将统计整理汇总的数据上报市卫生局(电话:2168389)。

强化免疫上报资料的时限要求:

报告第一轮第二轮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至基层医疗卫生单位10月8日前 11月23日前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报至市疾控中心10月13日前11月28日前

市疾控中心报市卫生局、州疾控中心10月15日前11月30日前

附录:脊髓灰质炎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口服后一般无副反应,极个别人有发烧、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禁忌】(1)发烧、患急性传染病者。(2)患免疫缺陷症(包括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3)妊娠期妇女。(4)本品含微量庆大霉素,对庆大霉素过敏者禁用。(5)严重佝偻病,活动性结核、近期有癫痫发作史或治疗者、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或其他严重疾病及最近1周内每日腹泻4次以上者禁用。

【注意事项】1、服苗后半小时内禁止热食、热饮,以免失效;脊灰糖丸疫苗需冷藏保存,并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食,切忌带回家自行喂服。

2、临时设立接种点,必须配备急救药品,确保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得到及时处置。

主题词:卫生 脊髓灰质炎 免疫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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