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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九江石化工业园区的批复

发布部门:九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11-06

施行日期:2002-11-06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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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政府:       你区上报的浔府文(2002)61号文“关于要求建设九江金鸡石化工业园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在浔阳区建立工业园,并将“九江市金鸡石化工业园”更名为“九江石化工业园”。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九江石化工业园地址设于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办事处辖区,总体规划面积3500亩,首期开发1000亩。请你们立即准备好相关材料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开展工业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工作,在规划过程中要注意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要求,高起点、高水平建设。在用地面积上可以根据企业未来的发展需求适当扩大,因此对园区周边地区的建设应予适当控制。

二、九江石化工业园为市级工业园,享受省级建设项目审批权,进园企业可享受市政府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园区要建立一套高效、规范的市场化管理运行机制,切实推进工业园的建设。

二OO二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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