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发布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11-16

施行日期:2001-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经查,截至2001年6月30日,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石化”)共计有10.93亿元逾期对外担保,占该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192%,其中2001年共发生14笔,累计涉及金额1.92亿元,占该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34%。该公司对上述重大事项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7.4.3条的规定。

另外,截至2001年6月30日,该公司大股东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共有13.05亿元欠款,其中帐龄为一年以上的有10.81亿元,但在2001年中期报告中,该公司却将上述欠款全部披露为帐龄为一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没有准确反映大股东欠款的真实情况,违反了《上市规则》4.1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规则》12.1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深石化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证券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1年11月16日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