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张晓红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法规〔2008〕1400号)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张晓红任我公司合规负责人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中寿再发〔2008〕44号)收悉。经审查,张晓红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及其适用通知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保监法规(2008)1400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11-03
施行日期:2008-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张晓红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法规〔2008〕1400号)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张晓红任我公司合规负责人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中寿再发〔2008〕44号)收悉。经审查,张晓红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及其适用通知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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