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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保监财会(2008)1398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11-03

施行日期:2008-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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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保监财会〔2008〕1398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资本保证金的申请》(天保〔2008〕39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康定路支行的人民币10030万元及存放于招商银行上海民生支行的人民币3325.52596万元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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