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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国防教育若干规定》的决定

发布部门: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05-05-27

施行日期:2005-05-27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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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国防教育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05年3月25日经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年5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5月27日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国防教育若干规定》的决定(2005年3月25日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废止《济南市国防教育若干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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