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长沙市城市收容遣送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03年8月12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长沙市城市收容遣送管理暂行办法》。
本决定自2003年8月20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长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第8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3-08-12
施行日期:2003-08-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长沙市城市收容遣送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03年8月12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长沙市城市收容遣送管理暂行办法》。
本决定自2003年8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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