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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卫市、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04-02-10

施行日期:2004-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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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卫市、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2004年2月10日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经国务院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中卫县,设立地级中卫市;撤销石嘴山市石嘴山区和惠农县,设立石嘴山市惠农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中卫市、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决定如下:

中卫市:代表名额280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33名。

惠农区:代表名额160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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