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关于黄冈、孝感中心支公司开业验收的请示》(中华保险鄂发[2005]193号)、《关于核准刘广、彭长洪任职资格的请示》(中华保险鄂发[2005]194号)、《关于黄石等四家中心支公司开业验收的请示》(中华保险鄂发[2005]196号)、《关于核准王智勇等四位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中华保险鄂发[2005]19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孝感中心支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上述中心支公司负责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任职资格、营业地址和经营区域(具体见附件)。
三、上述中心支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由你分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
四、上述中心支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所核定的营业地址、经营区域和业务经营范围开展保险经营活动。
五、上述中心支公司应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尽快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六年二月十日
附件: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核准情况一览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