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支公司迁址的请示》(平保寿大分发[2005]7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中山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138号变更为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号。
二、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须于10个工作日内持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到我局办理换发事宜,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保监局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连保监复[2006]5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6-02-13
施行日期:2006-02-13
时效性:已失效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支公司迁址的请示》(平保寿大分发[2005]7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中山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138号变更为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号。
二、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须于10个工作日内持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到我局办理换发事宜,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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