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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市长碰头会议制度(试行)

发布部门:定西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11-04-28

施行日期:2011-04-2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人民政府市长碰头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

定政办发[2011] 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定各单位:

《定西市人民政府市长碰头会议制度(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定西市人民政府市长碰头会议制度(试行)

第一条 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建立市长碰头会议制度。

第二条 市长碰头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组成。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列席,必要时可通知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

第三条 市长碰头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

第四条 市长碰头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通报交流近期工作进展情况;

(二)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安排部署市政府近期重点工作;

(四)其他需研究讨论的事项。

第五条 市长碰头会议一般每月召开3次,每次安排在星期六上午或星期日下午举行,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第六条 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因故不能参加市长碰头会议时,应向市长请假;副秘书长、副主任因故不能参加时,应向秘书长请假。

第七条 对市长碰头会议议定的事项,副市长、市长助理要分头抓好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跟进督查,并反馈落实结果。

第八条 市长碰头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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