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鑫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南城分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抚州市鑫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南城分公司设立。
二、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由你公司在业务经营区域内授权决定。
三、分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江南汽车城E1幢24号。
四、分公司可经营你公司授权的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五、核准张小飞的南城分公司经理任职资格。
六、分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七、分公司应依法经营,并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www.circ.gov.cn)。
此复。
二○○六年五月十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保监局中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