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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湖北保监局关于设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团城山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保监会

发文字号:鄂保监产险〔2006〕87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8-14

施行日期:2006-08-1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我司黄石中心支公司团城山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产鄂分人(2006)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团城山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地址为黄石市开发区团城山皇姑岭(市交警车管所内),经营区域为黄石市行政辖区。

三、该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四、你分公司要加强对该营销服务部所辖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及管理,不得与没有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个人代理人签订保险代理合同。

五、该营销服务部应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业务。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中国保监会湖北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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