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永保鲁字[2006]4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所属潍坊中心支公司由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27号德蒙商务中心A2-1-A2-8迁至潍坊市东风东街301号。
机构迁址后,不得在原址以任何形式继续保留业务。你公司应做好该中心支公司迁址的宣传工作,并于文到之日起10日内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到山东保监局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发文字号:鲁保监复(2006)32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0-23
施行日期:2006-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永保鲁字[2006]4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所属潍坊中心支公司由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27号德蒙商务中心A2-1-A2-8迁至潍坊市东风东街301号。
机构迁址后,不得在原址以任何形式继续保留业务。你公司应做好该中心支公司迁址的宣传工作,并于文到之日起10日内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到山东保监局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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