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公司:
乐山市四川星凯电力有限公司新建中山水电站(装机容量2×9000千瓦+1×3200千瓦);广安市华蓥市新建四河滩水电站(装机容量2×250千瓦)。上述电站已并入四川电网运行,按照我局川价发?2005?123号文件规定,现核定上述电站上网电价为0.288元/千瓦时,从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2007年6月13日
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川价函(2007)17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6-13
施行日期:2007-06-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省电力公司:
乐山市四川星凯电力有限公司新建中山水电站(装机容量2×9000千瓦+1×3200千瓦);广安市华蓥市新建四河滩水电站(装机容量2×250千瓦)。上述电站已并入四川电网运行,按照我局川价发?2005?123号文件规定,现核定上述电站上网电价为0.288元/千瓦时,从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2007年6月13日
四川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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