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浙经贸内贸[2007]51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9-29

施行日期:2007-09-2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市经贸委(贸易局):

为进一步做好商业网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合理配置资源,形成有序竞争,促进商贸流通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目前,我省大部分市县已完成了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任务,并经市、县政府批准实施,但还有部分市、县尚未完成。尚未完成商业网点规划编制任务的地区,要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务必于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情况,请于每季后7日前向我委报送《浙江省商业网点规划工作进度季报表》(附件)。

二、认真做好商业网点规划的实施工作。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后,要尽快报当地政府批准实施。各级商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商业网点,特别是大型商业网点是否符合商业网点规划的审核。出具商业利用外资项目符合网点规划的证明,要适当引用规划的内容。设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单店)以上的大型商业网点,其可行性研究报告须提供同城(区、县级)已有大型商业网点分布图。

三、做好商业网点规划文本的备案工作。各地制定的商业网点规划正式文本和政府批准文件,请及时报我委备案。商业网点规划发生修改的,修改后的文本应及时备案。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浙江省商业网点规划工作进度季报表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