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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部门:阿坝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阿府发(2006)2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8-04

施行日期:2006-08-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酿酒葡萄是近年来我州在岷江、大渡河流域干热河谷地区,充分利用优势特色农业资源而新发展起来的附加值较高,对农民增收具有显著效益的特色优势产业。截止目前,全州已建酿酒葡萄基地4000亩,引进两家酿酒加工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质量优良,在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做强、做大、做优这一特色优势产业已势在必行。为加快我州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的工作思路与目标任务

工作思路:严格按照“最适宜”原则,高起点打造精品葡萄酒的原料生产基地和酿造加工基地,树立阿坝的优质葡萄酒品牌形象。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在提高中扩张,逐步做大做强做优我州酿酒葡萄产业。

目标任务:用5年时间(2006?2010年),实现总量扩大,质量提高,效益翻番。到2010年,建成酿酒葡萄原料生产基地2万亩,形成年产原料3万吨、优质葡萄酒2万吨的生产规模;实现农业产值1亿元、工业产值6亿元。

区域布局:遵循我州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农业总体规划,重点在岷江流域和大渡河流域光热条件好、有灌溉条件的最佳适宜区,发展以赤霞珠、梅鹿辄为主推品种的酿酒葡萄基地2万亩。岷江流域布局在茂县(5000亩)、理县(2000亩)和汶川县北部地区(4000亩);大渡河流域布局在小金县(7000亩)和金川县南部地区(2000亩)。酿酒葡萄加工,布局在小金、茂县,重点扶持九寨沟红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和红星领地酒庄有限公司,将两公司培育成为酿酒葡萄产业的龙头企业。

市场定位:以占领国内葡萄酒高端市场为目标。充分利用最适生态优势,利用世界级风景区九寨沟、黄龙、卧龙等旅游品牌造势,打造葡萄酒高端品牌。

二、加快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的工作任务

(一)规划先行,循序渐进

州农业部门要按照“最适宜”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做好酿酒葡萄原料基地建设的区域布局规划,把建立基地的面积任务分年度分解到县,有关县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把任务落实到乡、村和农户。两户龙头企业要在农业技术部门指导下落实好主栽的品种及其种苗的供应工作。

(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地

有关县政府和州、县农业、科技、技术监督等部门要把基地建设作为酿酒葡萄产业的基础性工作和农民增收项目来抓。积极引导农民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实行标准化生产。以发挥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统一实施、相对集中的原则,建立优质、规范的酿酒葡萄基地。要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提高种植和管理水平。要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质量标准要从种苗入手,原料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贯彻执行《葡萄酒质量标准》和《中国葡萄酿酒技术规范》,产品标签要符合《饮料酒标签标准》(GB10344)规定。

(三)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有关县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把龙头企业作为酿酒葡萄产业化的核心来培育,在政策、资金、技术、人才和生产经营等方面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支持企业通过产品创新、营销创新、质量创新、管理创新,把我州葡萄酒的产业规模做大、质量做优、品牌做精,为发展葡萄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四)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利益联接机制

有关县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把酿酒葡萄产业作为带动我州干热河谷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势产业来培育。按照“龙头企业+基地+协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在规划区域内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技术协会的发展,并发挥他们在技术推广、原料销售以及与龙头企业之间的联系和桥梁作用,实行订单生产,签订购销合同,紧密原料生产与精深加工之间链条。加工企业要实行“保护价”措施收购农户生产的原料。确保农民、农户在种植葡萄酒原料中得到实惠;农户要按标准化生产原料,信守合同,讲求诚信,形成加工企业和生产原料的农户之间互利互惠的利益共同体,推动产业升级,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五) 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打造精品葡萄酒品牌

葡萄酒生产企业要下大力气抓好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努力把自己的产品和品牌做大做优,不断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认真研究代理营销、网上营销、科学互动营销、品牌营销、定制营销等新的营销手段和理念,努力推介好产品,打造我州独具特色的高端葡萄酒品牌,创造出最大的经济效益。通过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实现我州优质葡萄产业的跨越发展。

(六)加强技术推广力度

要加大酿酒葡萄生产的科技推广力度,提高科技含量。州、县农业、科技推广部门要适时引进和开发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在引种、示范、推广中实行技术组装配套,不断满足葡萄酒生产企业开发优质葡萄酒的需求。要强化对基地农户的技术培训和各种服务。鼓励科技人员到基地兼职兼薪或开展有偿服务。

三、鼓励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在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的五年规划内,州、县政府要在政策,资金、技术上实行优惠的扶持措施,尽快形成规模化的优势产业。

(一)关于土地

鼓励企业、农村专合组织、专业大户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土地流转方式成片开发农村土地,建立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酿酒葡萄生产基地;鼓励集体将可垦荒山荒坡通过入股、租赁等方式盘活经营权,以利于企业成片开发荒坡荒山,建设酿酒葡萄基地。对用于酿酒葡萄基地建设的土地,符合条件的可纳入退耕还林规划并享受退耕还林政策。

(二)关于财政补贴

五年(2006?2010年)发展期内,对农民在规划区域内种植的酿酒葡萄,实行种苗及架材补贴。其中:种苗按440元/亩、架材4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费用由州、县财政各承担50%.

(三)关于贷款贴息

在五年发展期内,对龙头企用于收购葡萄酒原料的流动资金贷款,实行财政贴息,贴息时限为3个月,贴息资金由州、县财政各承担50%.

(四)关于争取资金支持

在酿酒葡萄产业规划区域内的有关县政府和州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科技、扶贫两资以工代赈等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向国家、省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相关县要整合各种渠道扶持农业的项目资金,优先配套完善酿酒葡萄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要吸引社会民间资金投资酿酒葡萄基地建设。力求“抓住一个产品,建成一个高标准基地,形成一个拳头产业,致富一方农户”。

(五)关于金融支持

金融部门要把酿酒葡萄产业发展作为支持“三农”,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支持对象,积极筹措资金,依据国家政策、银行信贷制度及办法规定,为酿酒葡萄基地建设和葡萄加工等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和结算服务。

(六)关于税收优惠

税务部门要把规划区域内从事葡萄酒生产加工的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待,并享受国家和省有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提供优质、高效的税务服务。

四、加强组织领导,营造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为加快我州酿酒葡萄产业发展,做强做优酿酒葡萄产业,州政府决定成立阿坝州酿酒葡萄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检查、督促、考核各县、各部门的工作。

酿酒葡萄种植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的规划,把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村和农户,实行目标管理。要做到深入宣传、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落实任务,做到资金配套到位、政策落实到村、技术培训到户,引导农户加快优质酿酒葡萄种植基地的建设,打造好“第一车间”;切实为农民、农村专合组织和企业等市场主体在资金、技术、信贷及市场拓展、产品销售、树立品牌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良好的环境。

州级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科学分工,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牵头研究和制定促进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发展改革、财政、经贸、国土资源、科技、扶贫两资以工代赈、林业、金融、税务、环保、工商、质检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各尽其职,通力合作,转变职能,改善服务,共同推动我州酿酒葡萄产业健康发展。

二○○六年八月四日

四川省阿坝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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