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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福州市优秀外商投资企业的决定

发布部门: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榕政(2006)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6-03-02

施行日期:2006-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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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各部门以及外经贸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全面完成了2005年我市外经贸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显著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企业。为表彰先进,发挥其带动、示范和辐射的作用,决定授予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福州市优秀外商投资企业。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立新功。全市外经贸系统各部门和企业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振奋精神,奋发向上,为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六年三月二日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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