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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运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赣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赣市府发[2005]3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4-25

施行日期:2005-04-2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了努力构造我市快速便捷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网络,把赣州建设成为闽粤湘赣四省边际区域性交通枢纽,加快实施“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发展战略,现就加快我市水运事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运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水上交通是立体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路、铁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相配合,组成综合运输体系。水路运输具有成本低、耗能少、运量大、节约土地、有利于生态环境等优势,是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交通运输支柱。赣州港是江西六大港口之一。省政府有关部门对赣州港的规划和建设非常重视,将其列为长江水系重点建设的港口之一。历史上畅通的赣州黄金水道,引来八方商贾如云,带来赣州数百年的繁华,曾经为我市的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落后的水运业已难于适应快速增长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因此,加强我市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改变落后状况,促进水运事业发展,是推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我市实现“大交通”,促进“大发展”,加快实施“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发展战略,建设小康社会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水运事业对构建我市立体交通,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要从加快实施“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构建我市水陆空立体交通运输体系。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为动力,围绕建设闽粤湘赣四省边际区域性交通枢纽的总要求,结合我市水运实际,立足近期(2010年以前),着眼未来,从航道整治、运力发展到港口建设,形成和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相对接,连接长江和珠江水系,适应建设闽粤湘赣四省边际区域性交通枢纽需要的水运和港口建设网络,充分发挥水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总体目标:首先,充分发挥赣江上游(市区水域)现有水运、港口设施的作用,并加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开拓通往长江水系的水运市场。其次,2005年至2020年在赣江上游的储潭、白塔、虎岗沿线,建设能够和昆厦高速公路、赣龙铁路、赣粤高速公路相连接的水陆交通运输通道。第三,整治和疏浚市域航道,提升航道等级,形成能够与大交通相适应的水上交通网络。第四,在2010年之后争取国家立项,开通“赣粤运河”,使长江水系和珠江水系相对接,开辟长江内陆的第二个出海口,形成北通长江,南达珠江双向出海的水运网络体系,加速长江、珠江中下游发达地区的对接,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水运事业发展步伐的措施

(一)明确工作重点。根据我市目前河流和库区水域的实际,在近期的水运事业发展上,重点放在四个方面:一是充分利用和加快建设赣江(市域段)主航道各项港口设施,进一步开拓出江船舶运输市场。二是制定赣州市(包括各县市)的港口总体规划,划定港区。三是加强对现有水运业户、港口经营业户和各种类型港口设施的管理。四是整治和疏浚赣江上游和章、贡两江主航道。

(二)加强航道整治。2010年之前,我市水运的主通道赣江(赣州港??赣县小良口段)由原来的五级航道提升为三级航道。2010年之后,按照赣粤运河规划方案,在万安电站达到设计运行水位预定期限内,争取对茅江枢纽的建设立项投资,促进贡江航道等级的提高,与在建的居龙滩电站水位相衔接,推动赣粤运河的进程。同时,我市其它航道都要逐步提升等级,断了航的要逐步复航。要合理开发和利用我市内河流域的水上资源,与水利、水电建设、通航设施建设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相配套,提升航道等级,改善通航条件,延伸通航里程,加速建设我市内河水运网络。

(三)尽快制定港口总体规划。按照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赣州市章贡区、赣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赣县储潭境内的章、贡、赣三江六岸的港口总体规划和港区划分,年内要按有关程序制定并由市政府公布执行。各县市的港口总体规划和港区划分,要在明年六月份之前完成,由县市政府公布执行。

(四)严格岸线使用管理。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原则,制定赣州市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章、贡、赣三江六岸和各县市的河流库区水域岸线使用规划。凡是使用市域河流库区水域岸线的,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各项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加快港口建设步伐。2010年之前,我市港口建设的重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搞好我市水运主通道的港口建设。按照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划,建成储潭年吞吐能力20万吨的战备码头;实现白塔年吞吐能力20万吨的杂件码头立项开工。为开通与昆厦高速公路和赣龙铁路水陆交通运输通道打下基础。二是完成有关县市为开辟水上旅游服务的客运码头建设。已经立项、开工的上犹陡水库区码头、崇义过埠码头、赣县攸镇万安库区码头、会昌汉仙岩码头、兴国鼎龙水库码头要完成施工。争取赣州八境湖库区客运码头、宁都竹坑水库客运码头和信丰油山水库客运码头的立项开工。为我市开辟红色旅游创造条件。2010年至2020年,争取年吞吐能力10万吨的和乐桥危险品码头和2万标箱的虎岗集装箱码头立项开工。

(六)大力发展运力。把发展本地运力、规范船舶标准和引进外籍船舶结合起来,使我市出江船舶的运力从现有的7万多吨上升到10万吨以上。实现年平均增长20%的目标,并逐步实现船舶标准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水运事业发展的领导,把发展水运事业摆上重要位置,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大力配合,交通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确保水运事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健全各级水运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尚未建立港航管理所的县市要在年内抓紧建立,为加快我市水运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开辟稳定的资金来源,建立有利于我市水运发展的投资机制。首先,积极争取交通部和省政府、省交通厅对我市水运建设的资金投入。其次,积极探索水资源综合利用的新路子。本着统一规划、合作开发、利益分成的原则,联合开发利用水资源,为水运建设拓宽筹资渠道。第三,按照有关政策,积极招商引资,吸引外商投资建设港口,从事港口经营和水运经营。

(四)积极培育水运市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经营环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行业管理。对现有的水路运输、港口经营业户和各种类型的港口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纳入规范化管理,并按国家规定缴交各种规费。积极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取缔和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保证我市水运事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向前发展。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赣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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